计划申报
计划申报
采购计划管理(汇总、审核、论证和立项)均按经费来源渠道,由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项目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应严格控制建设和配置标准,加强专家论证工作(其中贵重仪器设备论证由资产管理处负责组织),合理编制采购项目的预算,按程序立项审批。各部门将立项审批后的采购计划报送招标与采购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其中属政府采购范围内的由招标与采购工作办公室负责申报政府采购计划。
学校采购(招租)计划按基建(修缮)工程和物资设备采购2大类,分别归口相应职能部门管理。
1.基建(修缮)工程申报计划归口后勤处管理。
2.物资设备采购计划:(1)行政设备计划归口后勤处管理;(2)教学实验室设备计划归口教导处管理;(3)图书购置计划归口图书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