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
合同签订
合同按基建(修缮)工程施工合同、物资设备采购合同2大类归口相应的职能部门负责经办和管理。
1.基建(修缮)工程施工合同:由后勤处负责经办和管理。即后勤处起草、审核后,送招标与采购工作办公室、计财处和法制办等职能部门会审后,由校长委托分管后勤基建工作的校领导审签合同。合同签订后,由后勤处管理,并送招标与采购工作办公室、计财处等职能部门备案。
2.物资设备采购合同:由招标与采购工作办公室负责经办和管理。招标与采购工作办公室(或供应商)起草、审核后,送项目单位、法制办等职能部门会审后,由校长委托分管招标与采购工作的校领导审签合同。合同签订后,由招标与采购工作办公室管理,并分送项目单位、计财处和资产管理处等职能部门备案。
项目实施
项目实施按基建(修缮)工程施工合同和物资设备采购合同2大类,由项目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由后勤处负责施工现场管理、监督,涉及合同变更、隐蔽工程等情况须办理签证手续,并须审计处现场查勘、审定。
2.物资设备采购项目由各项目单位负责实施,资产管理处等职能部门负责监督、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