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验收
项目验收
项目验收由项目单位或相关职能部门牵头组织,实行分类分级验收;重大项目的验收需邀请招标与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招标与采购工作办公室参加,必要时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验收。
1.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由后勤基建处负责,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组织验收;
2.物资设备类项目分级分类组织验收。(1)分散、简单和金额较少的,由项目单位验收。(2)贵重仪器、大型复杂系统由项目单位预验收后,再由资产管理处组织验收。
款项支付
根据合同条款要求,按基建(修缮)工程、物资设备两大类分别办理支付手续。需登记固定资产的,按学校财务、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固定资产登记。计财处根据项目计划开支渠道进行支付或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
1.物资设备类由招标与采购工作办公室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结算、审计、报账手续。其中购置进口货物的请款,由项目单位按学校财务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递交招标与采购工作办公室到财务部门统一办理预付款手续。进口货物到货验收、财产入账后,由招标与采购工作办公室审核后即可冲账。
2.基建(修缮)工程由后勤基建处根据合同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结算初审,将初审后的结果送审计处终审,待终审结果确定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