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处理

来源:       发布日期:2022-11-14       浏览次数:

应急处理

1.在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后,应立即将有关情况向所在社区、村委报告,对患者或密接者进行隔离救治。随后及时向学校上报登记。学生同一屋檐下有外地返平人员的,要及时向学校报告,同一屋檐下学生要落实同等隔离、核酸检测等管控措施。

2.组织师生员工入校前开展健康自查:有无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根据自查结果,学生由家长代为申报,教职员工由本人健康申报,申报内容包括:有无上述十大症状、有无病例及密接的接触史、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每日健康监测和申报,做到师生员工及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全覆盖。

3.校外出现发热师生员工病例:发热师生员工不能返校,及时向学校报告发热师生员工的情况。学校应将病例纳入因病缺课(勤)病因追踪、复课(工)证明查验制度管理,督促其到医疗机构就诊,追踪诊治情况,及时将结果向学校反馈。如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学校和家长要协助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排查等工作。

4.在入校检查时和校内健康监测时,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师生员工:由校医或保健教师及时引导患者在通风环境下佩戴或更换更高级别口罩(N95口罩等),转移到学校临时隔离室。校医或保健教师用水银体温计复测腋温37.3℃以上为体温异常,根据流行病学史和症状进行初步排查。如无流行病学史,经初步判断为普通发热的,可按普通发热病例处置。如有流行病学史,初步判断为可疑病例。对以上两类病例,分别实施应急处置。

5.在入校检查时发现病例的处置:

1)普通发热病例。引导学生由家长陪同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优先就诊,教职工自行到医疗机构就诊,学校及时跟踪诊治情况,按常规流程处置。

2)可疑病例。进行快速处置,报告上级部门,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由卫生健康部门安排救护车送辖区定点医院,采取优先就诊、优先采样、优先检测,进一步排查诊治,原则上检测机构收到新冠病毒核酸样本6个小时内出具检测结果。可疑病例检测未出结果前,学校正常开展教学活动。如可疑病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则按普通发热病例处置。如可疑病例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学校要协助和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排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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