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建设街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2-29       浏览次数:

新华区建设街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学生的学籍是适龄少年儿童在校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必要标志,是在校学生的身份证明。建立健全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制度,可以使学校教育教学管理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工作,也可以推进控辍保学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学籍管理制度。

  一、入学、编班

  1.一年级新生的入学、编班。

 (1)审核入学资格。凡属我校招生范围的学龄儿童,由校领导把关,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户口本和接种证严格审查入学资格。

 (2)新学期开始,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校进行注册。如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由家长持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可延期注册。

  2.新生入学后,教导处在一个月内填写“学籍卡片”“学号”,并编制花名册,报送教育局教育股,建立学籍档案。

  3.在校学生,每学期开学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日期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由家长持有关证明到学校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二、转学、借读

  1.凡从外地随家长迁入我辖区的学生,必须持转学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依班额情况,经校长批准,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2.非本辖区来我校就读,经教导处考核合格,可插入合适年级并办理外地借读手续。

  3.凡在校学生随父母迁居外地,要求转学的应由家长到学校申请,经教导处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转学后将学生“学籍卡片”学号到教育局教育股消除。

  4.转进、转出的学生都要进行登记,并装入档案。

  三、休学、复学

  1.学生因生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坚持学习时,可持医院证明,家长签字的休学申请书,向学校申请休学,经班主任审核,校长批准后,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限为一年。

  2.学生休学期满或病愈后持休学证,医院证明回校办理复学手续,复学时按学生实际程度编班。

  3.休学期满后仍不能复学者,应在休学期满前半个月内办理延期休学手续,经校领导批准后续休学。

  4.学生休学期间申请提前复学者,经校领导批准,按其具体情况编班。

  四、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包括的内容

  1.学生花名册;

  2.体检表;

  3.体育达标成绩;

  4.学生成绩册;

  5.毕业生登记册;

  6.转学登记册;

  7.优秀学生证明材料;

  8.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

  9.适龄学生花名册;

  10.学龄前儿童花名册;

  11.转入、转出学生花名册;

  (二)、档案管理的规定

  1.除健康卡由卫生老师负责管理外,其它有关材料一律由教导处管理。

  2.档案管理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应严肃对待,不得草率马虎,凡有关学生档案登记的各种表格一律按统一规定填写,做到整齐准确,统一规范。

  3.凡转入学生必须向学校索取转学证;凡转出学生要开出转学证,并分别登记归档.

五、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挂你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并确保学籍信息与实际一致。

 

                                           新华区建设街小学

                  2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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