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胜利街小学防恐工作应急预案
新华区胜利街小学防恐工作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发生的恐怖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国家、省、市区反恐工作的要求,结合全区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校园发生的突发恐怖事件适用本预案。预案所称恐怖事件包括恐怖分子发动的火灾、交通、爆炸和危险化学品、投毒、水源污染、劫持人质等各种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本预案要求针对不同性质的事件采用制止、保护、求援、疏散等方法,围绕保护师生安全这一中心,有条不紊地开展应急工作。
二、应急组织及职责
成立新华区胜利街小学防恐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袁国栋
副组长:刘 真 孔卫峰 刘艳峰 程兰超
成 员:薛向民 纪 芳 赵二鸽 许永杰 刘 敏 孙 鹏及各年级班主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校各类突发恐怖事件的应急响应,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并将重大问题及时向教体局请示报告。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务处,薛向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决策、下达应急处置工作指令;及时前往事发地现场指挥、敦促或开展调查工作;处置重大有害信息在校园网上大面积传播;负责向教体局报告。
根据事件情况和现场需要,依托相关职能部门和教体局机关科室设学校防恐工作小组。
1.现场处理组: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负责救援工作。
2.专业抢救组:主要是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如灭火、打捞、关闭有毒有害气源或泄露源等。
3.警戒维护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人员撤离,劝说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
4.医疗救护组: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
5.后勤保障组:负责指挥人员和救援人员的现场食宿安排,保障物资装备供应,协助处理伤、病员的救援工作。
6.善后处理组:负责对死亡、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慰问,做好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7.交通运输组:运送物资、装备等。
三、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在防恐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高效、妥善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
(二)系统联动,减少伤亡。 发生恐怖事件时,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要紧急行动,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深入一线,积极做好处置工作,尽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师生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尽快恢复教育教学秩序。
(三)快速反应、果断处置。 对出现的恐怖事件,要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应对。要尽可能对现场进行有效保护,收集证据,为公安等有关部门查找原因,追缉凶手,正确处置提供依据。
(四)遵循法律、控制事态。 在事件处理过程中,要迅速判断现场状况,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险源,避免应急处理过程中再次发生人员伤亡,有效消除破坏影响,在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时,要严格遵循国家法律和法规政策。
四、预防与应急准备
(一)加大防火灾、投毒、劫持、爆炸的宣传教育力度。 制定学校防火灾、投毒、劫持、爆炸的教育规划方案,有计划地对学校进行防恐、反恐安全教育,制定各类学校处置突发性恐怖事件预案并组织演练。运用多样化、形象化、具体化、生动活泼的教育形式和方法,在学校中普及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了解各种突发性犯罪及事件的规律,对可能发生的危险有高度敏感性和警惕性,掌握面对火灾、投毒、劫持、爆炸等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逃生技巧以及应有的心理素质,掌握在紧急情况下的自救逃生本领。
(二)加强单位内部管理,严格重点要害部位和场所的巡查监控以及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 及时收集掌握在校敏感岗位人员情况。对门卫、楼顶及易燃易爆、各类危险物品开展摸底调查。加强内部人员管理,落实严密监控措施,严防重点地段的管理漏洞及化学危险品丢失被盗。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工作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三)加强外部联系沟通,组织培训演练。 争取上级有关部门对教育系统防恐工作的指导与支持。定期组织学校处置恐怖事件保卫干部进行应急处理的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
(四)做好应急后勤保障。 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应急资金、设施、设备等物资储备工作。
五、应急处置
(一)恐怖暴力事件发生后,主要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要对事件性质做出初步判断,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和上级报告,为教体局反恐办决策提供情报信息。在专业指挥和队伍未到达前,根据事件类型组织力量进行前期的救援和先期应急处理:
1.先期处置人员采取个人防护措施保护自己;
2.控制事态,保护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3.救助受伤师生,组织人员疏散,引导师生撤离危险区并疏散至警戒区外的安全位置;
4.维护秩序,劝说群众离开,开辟和保障救援、处置通道。
(二)学校接到发生恐怖事件信息的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教育系统防恐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报告,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不在辖区时,要向区教体局其他领导报告,经局领导同意启动本应急处置方案。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恐怖事件信息后,要紧急联系防恐办确认信息真实性,并立即向教体局办公室报告,同时通知学校负责人到达现场;按照学校防恐预案要求,及时向全校发出工作指引,迅速调集处置恐怖事件有关成员到场,安排车辆待命。
(四)应急预案启动后,学校负责人,应根据各自职责要求,服从反恐工作部门的统一指挥,采取控制措施。处置恐怖事件有关人员接到通知后,要迅速集中事发现场,按预案分工认真做好应急处置。事件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件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五)应急处置结束后,由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综合汇总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善后工作由现场指挥领导指定的人员负责;善后工作结束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情况汇总,分别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工作情况。
六、恐怖事件处理办法
(一)暴力事件:
(1)接报后,有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事态,按照程序报告防恐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并向110报警。
(2)观察暴力实施者的行为、特征。条件允许可当即擒获以控制事态恶化;不具备条件,要做好防范工作,等待公安、武警到场时再擒获。
(3)控制现场、平息事态,组织师生疏散到安全地带,如有受伤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就近医院救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4)保护现场(证人),收集证据,严格控制社会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校园。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最后处理情况。
(二)纵火事件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并拨打“110”、“119”报警电话。报告内容应详实、准确,地点要具体,并说明火灾起因或燃烧物性质。
(2)向区教育局汇报,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校班子成员和教师为主进行扑救灭火,其余人员(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3)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学校各级领导和教师要按“先救人,后救物”原则迅速组织人员逃生。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园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消防车辆驶入和组织扑救。
(4)观察事态发展,保护现场,加强警戒,防止纵火者继续进行二次破坏。
(5)火情消除后,协助消防、公安机关对现场的调查,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最后处理情况。
(三)抢夺、抢劫、盗窃事件
(1)发现案情时应及时向学校负责人报告,学校负责人在第一时间向防恐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汇报;注意内部掌握案情,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如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离开学校,立即拉响警报,关闭所有进出通道,护好现场、证人,在公安部门到来之前,严禁无关人员进出。
(3)发现犯罪嫌疑人已离开学校,向领导小组汇报后,察看师生和财物的安全情况。
(4)如犯罪嫌疑人已伤人,立即采取救护,拨打“120”急救电话。
(5)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最后处理情况。
(四)投毒事件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教体局和公安、卫生、防恐机关汇报,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或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请求救助。防止毒源蔓延,组织疏散人员至安全地点集中。
(3)如为食源性中毒,则应立刻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食物操作间或售饭处。如是气体毒源,应带上防毒面具,打开窗户通风。协助公安、卫生、防恐等调查人员查明毒源并切断毒源,保护好现场,严禁他人进出。
(4)组织骨干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各学校领导安排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家长来校探视,由各学校做好组织和接待工作。
(5)现场处置结束后,根据事态严重程度和领导要求,向教体局报告。
(五)爆炸物品
(1)发现不明爆炸物,应立即报警和向领导小组汇报;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混乱。
(2)现场所有人员不轻易接触可疑爆炸物,尽可能保护、控制现场。同时采取隔离措施,疏散人员集中至安全地带并保护好相关人员。
(3)关闭附近由于爆炸可能引起恶性事故的设备,撤走现场附近可以移动的贵重物品。根据需要按照现场总指挥部(负责人)的命令切断电源。
(4)报告公安部门,请求派人排爆并协助排爆工作。
(5)严禁人员进出,加强事件地点保卫、巡逻、警戒工作。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最后处理情况。
七、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校要高度重视防恐工作,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增强责任感。要建立所有防恐工作环节的安全责任体系,加强安全教育,注意对处置险情的演练,各部门岗位人员务必做到职责清晰、分工明确。
2.加强防范,措施到位。校长要承担学校一切突发事件指挥、协调、人员调动、人员疏散、组织救助、上报情况等工作。各有关人员要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范围加强巡视和排查监管力度,对重点地段及重点区域,要做到常备不懈,措施到位,防患于未然。
3.注重规范、依法处置。在处置恐怖事件和善后处理工作中应保持警惕、冷静分析、依法处置。对玩忽职守,隐瞒、缓报、谎报,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者,按责任执行倒查制度,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制造恐怖事件的组织者、实施者要依据法律及相关政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预案由学校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