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街小学教育集团总校应对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2-29       浏览次数:

胜利街小学教育集团总校应对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减少国有资产损失,维护学校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ー、总则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使灾害发生后,对学校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台风、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雹及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学校校舍倒塌、学校淹没、道路堵塞等的应急敕助反应。

二、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袁国栋    

副组长:李全威  张卫红  徐新红   刘艳峰   程兰超

成  员:薛向民   纪  芳  邵玲 张琴玲 樊平丽 许永杰   孙  鹏及各年级班主任

三、工作职责

(1)    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    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 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

(3)    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机师生安全。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教师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小自然灾害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五、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自然灾害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预防自然灾害事故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其主要职责如下:

(1)    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预防自然灾害事 故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2)    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预防责任制。汇总和收集学校自然灾害事故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

(3)    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地开展预 防自然灾害事故的知识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4)    检查、督促学校各处、室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落实情况。

(5)  经常性地开展校舍、场地、围墙、水沟推荐 侧所、电线、烟囱、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故应的发生。

(6)在教体局的领导指挥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事故而发生的处置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对校舍、场地、围墙、水沟、厕所、电线、烟囱、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撒安排工作。

(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故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然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演练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学校校方责任制度。

(8)暴雨、雷、电、台风等恶劣天气,严格按 规定停止教学活动,请家长配合接送学生放学。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学校在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信 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力向学校举报自然灾害事故的隐患 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学 校不履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八、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结合学校的特点,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保证组织落买,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师生的安全。

(1)    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2)    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在上课时由各课教师带领学生按指定线路到指定地点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师在确认没有学生最后一个撤离。

(3)    任课教师、班主任应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 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地震、火灾等其 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撤离时要稳定学 生情绪,并引导学生转移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撤离现场,听从老师指挥,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病同学撤离。

(5)门卫听到信号后及时打开所有大门,总务处工作人员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打开畅通。

(6)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拨打电话 119、110报警外,迅速报告学校领导,校领导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打119、110报警电话,并报告学校领导。 (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学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8)在报警的同时校领导应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校(园)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做出反应,指挥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A教育宣传组:将相关情况通知各有关部门,领导汇报,联系"110”等相关部门到场扑救,联系医疗部门实施医疗救护。

B事故处理组:引导学生安全撤离到安全的疏散集中地,并要安慰管理好学生,不使学生走失、走散。 将受伤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或就地对伤员展开实施救护,并就地取材展开营救尚未脱险的师生。

C后勤保障组:保障人、财、物及时到位,尽量可能保证到师生生命安全,使损失减少到最小。

(9)    除不可抗拒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 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10)  助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九、责任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学校校长是本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 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 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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