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团结路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来源:       发布日期:2022-11-14       浏览次数:

新华区团结路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上级有关校务公开制度的要求,加强学校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强化监督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发挥教职工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形成科学合理的良性运转的工作机制,保证学校各项工作健康、稳定、协调发展,制定如下规定试行。 

二、组织机构、职责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成员和教师代表组成,其职责为:

 ⑴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教育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以及校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规定,提高依法治校、以德治校、民主治校意识水平。 

    ⑵全面负责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指导有关部门落实校务公开制度,定期检查、总结校务公开的机制、监督情况。 

    ⑶在广泛征求师生和社会家长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和讨论通过每期校务公开的内容,经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审定后由校长签字公开。 

    ⑷负责制定、落实校务公开后群众对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建议的整改措施,并重新公开。 

    ⑸负责对校务公开工作问题的分析、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拓展公开的内容,执行公开的各项规定,定期向上级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校务公开工作的情况。 

    2.校务公开工作小组:由党支部书记、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后勤主任、德育主任、工会主席等成员组成,其职责为: ⑴学校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全面领会实行校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校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密切联系教职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遵守公开程序和内容规范要求,避免形式主义,讲求工作实效。 

    ⑵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讨论拟定、教代会审议通过的基础上,承担校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学期总结、年度总结报告单填报等工作。 

    ⑶根据校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按时收集整理好每次公开的内容,提交领导小组确定和监督小组审核后予以公开,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校务公开办。 

    ⑷及时收集公开后群众对校务公开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反馈给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经整改后,负责将整改结果再次公开,并进一步收集群众反映。 

    ⑸负责做好校务公开档案管理、信息反馈和其他日常工作。 

    3.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由党员、工会主席、教师代表、工会委员等成员组成,其职责为: 

⑴学习掌握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促进学校民主法制建设,客观公正地对待校务公开工作。

⑵对校务公开的内容要认真审核,确保校务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经常性、真实性、时效性。 

    ⑶及时收集公开后群众对校务公开内容的意见和建议,随时向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反馈情况,提出改进意见,监督公开的具体实施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 

⑷负责检查、监督、评估、反馈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的情况,向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反映本校校务公开的违纪问题。 

三、校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统一领导,行政负责实施,工会协助运作,纪检加强监督,群众解决参与的原则。 

2.依法推行校务公开,维护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维护学校领导依法治校的权利。 

3坚持客观真实,公开透明,规范运作。 

4.注重实效,分层次,多形式地实行校务公开。 

5.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四、校务公开的内容

凡是事关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及学校重大决策,能够公开而且可以公开的校务活动,都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接受群众监督。校务公开应把学校工作的重点、难点、教职工群众和社会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重要内容,努力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除按规定必须保密的事项外,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聘任办法,教师评先评优、职称评审,教职工奖惩办法,学校收费,财务管理(包括财务预决算、财务收入、社会捐赠、资金财产管理、财务支出、福利分配方案等),工程建设和校舍维修项目,计划生育管理,招生事务,各级各类评比、竞赛,教师、学生各种评优评先工作等关系到学校发展重大决策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都要通过校务会、教职工大会、教代会、学生代表大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以及通过公告、通知等多种渠道向全体教职工公开。该向社会公开的要向社会公开。要保证公开的真实性,防止随意性,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五、校务公开的要求

1.加强领导。学校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党的监督作用,工会组织要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认真贯彻校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和省、市、县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充分发挥教职工的主人翁作用,加强校务公开的民主监督。 

2.严格时限。要根据公开项目和内容的具体情况及时按周、月、季度、学期、学年向师生、家长、社会公布。 

3.健全议事规则。校务公开的项目和内容,由党、政、工、团领导集体认真研究,形成统一意见后进行公布。 

4.公开形式。设立校务公开栏、举报栏、监督栏、监督电话、意见箱。公开栏内未设立的项目或临时必须公开的项目,也可采用公告、通知、墙报张榜、广播,建立校长接待日、召开教代会、师生大会、家长代表会等形式进行公布。 

5.讲究实效。对群众反映、反馈的意见要有专人负责收集。校领导对群众的意见要认真研究,有错必纠,有疑必释,合理化的建议要及时采纳,并将结果公开。 

    六、监督和检查

1.学校要建立执行档案,即把每次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记录在册,以便接受监督和检查。 

2.校务公开领导组、监督组要加强对校务公开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的指导,定期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邀请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学校重大决策和与之相关问题的讨论、监督。 

3.自觉接受上级纪检部门的监督检查,重大事情及时汇报、通气,接受指示、建议,不断改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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