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新冠)应急处理预案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2-28       浏览次数:

十八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新冠)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一、健全领导机构,明确各自职责.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校长为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分工如下:

组  长:屈文凯(13569587131)

副组长:杨二正(13087069696)、王国付(13592167500)、冯伟霞(17737839877)

成  员:政教处教导处成员及各班主任

组长职责: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安排并领导协调处理落实本预案所有相关工作。负责指挥现场抢救、处置,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报警。

副组长职责:杨二正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处理突发安全事故,完成事故处理的各项任务。王国付协助组织、指挥现场抢救、处置、报警。冯伟霞负责处理好事件全过程的相关文字及图片资料。

政教处黄琪(15837531807):协助做好在医院接受治疗师生的服务工作,师生舆情引导等相关工作。同时负责安排好其他学生,接待学生家长及其他到场群众,维持现场秩序。

教导处苏营水(13393757788)、王强(13137747771):做好生病学生及其它师生的心理疏导,生病学生线上教学、辅导等安排工作。

政教处张红涛(13569597468)职责:负责学生卫生防疫知识宣传、班队会组织开展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突发事故的处理工作。

邢会宽(13607623057)(兼职校保健员)职责:做好数据统计、上报等相关工作。

后勤主任职责:邢会宽负责联系抢救车辆、器具,安排运送患病师生到医院救治,并做好相关物资的服务工作。

各班主任:因病缺勤学生统计、卫生防疫知识宣传、晨午检、消毒通风、疫情发现上报等相关工作。

二、学校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监测网络,指定专门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以下简称学校疫情报告人)。

学校疫情报告人为校保健员邢会宽老师(13607623057)。

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网络的组成:校领导、疫情报告人、班主任组成的疫情监测报告网络。

学校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协助本单位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每天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三、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食物中毒、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的情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传染病疫情:

1.发生鼠疫、肺炭疽和霍乱暴发;

2.动物间鼠疫、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

3.乙类、丙类传染性疾病暴发或多例死亡;

4.发生罕见或已消灭的传染病;

5.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或新冠肺炎等其他新发传染病的疑似病倒;

6.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师生健康和学校稳定的传染病疫情,以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疫情。

(二)、重大食物中毒是指中毒人数超过30人或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饮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三)、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包括:

1.有毒、有害化学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体急性中毒事件;

2.有潜在威胁的传染病动物宿主,媒介生物发生异常;

3.医源性感染暴发;

4.药品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死亡事件;

5.预防接种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死亡事件;

6.严重威胁或危害师生健康的水、环境食品污染和放射性、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丢失、泄露事件;

7.发生生物、化学、核辐射等恐怖袭击事件;

8.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其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四、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的内容、程序及时限

学校建立由教师、到学校疫情报告人、到学校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学校传染病疫情常规监测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晨检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将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专用登记册上,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学校传染病疫情相关信息报告

1、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2例或者连续2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第一发现者应立即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方案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电话或书面向上级报告。

五、监测与报告

1、各班级要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监测与预警系统,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2、发现疫情要立即报告给疫情报告人,任何班级和个人都不得瞒报、缓报、漏报突发事件。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要严格疫情报告责任追究制度,依法查处,追究责任。

3、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学校要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要采取严格的隔离,并立即与医疗部门联系到指定医院治疗。要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的预防控制,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

4、疫情报告流程:班主任→校保健员→校长→上级部门。

六、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工作

1、教导、政教、后勤要高度重视卫生工作,强化卫生管理,明确责任,完善各项制度,防止各类传染病传播等突发事件的发生。

2、加强宣传教育。德育组,要充分利用广播、校园网、板报、橱窗等校内各种宣传手段,宣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知识和健康知识,培养师生良好的健康意识和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3、认真做好室内外的环境卫生。

4、加强医务室建设,积极发挥校医室的功能作用。

5、后勤要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应急设施、消毒防护和医疗器械等物质储备。

(二)、指挥与组织

1、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预案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前,学校根据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做好应急处理准备,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2、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按照上级政府的统一指挥,认真做好应急处理工作,积极支持、配合其他部门和单位的应急处理工作。

七、责任追究

任何部门和个人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平顶山市第十八中学202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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