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路小学教育集团新庄校区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公用经费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用经费主要指财政拨付的办公资金。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教职工和学生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费、邮电、宽带、电话费、保安费、劳务费、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不得用于发放人员福利等方面的开支。
二、学校公用经费按照专款专用,公用经费预算要体现“保运转、保安全、保质量”的原则,要体现向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倾斜的原则。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教学业务费(包括教学水电费、教研教改费、差旅费、资料印刷费等)支出比例不低于35%。
三、学校要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安全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
四、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凡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实行政府采购,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统一纳入学校预算。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组织政府采购。
五、学校要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六、学校要严格控制租车费、接待费(按上级标准)等非业务性支出。要厉行节约,努力提高公用经费使用效益。
七、学校大型维修项目先报新华区教体局并批准。
八、我校公用经费支出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要杜绝学校产生新增债务。定期对学校公用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公示,并接受教职工和上级的监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九、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或任何形式乱组织会议并发放津贴和礼品。
【预算编制】学校预算的编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厉行节约、开源节流、注重效益的原则。
【决算编制】学校编制决算,符合财政法规和财政部门的规定,做到收支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决算各项数字以核实会计数字为准,不以估计数字替代,不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