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索引号 11410402005462140C/2024-00005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策问答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小王在一个私营企业工作。老板说,每月多发给你一点儿工资用来看病, 就不给你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了。这样可以吗?

发布机构:新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7-24       浏览次数:

不可以。首先, 用人单位有为职工参加职工医保的法定义务。根据《社会保险法》, 所有用人单位, 包括企业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都要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不给员工缴纳医保是违法的。其次, 如果不缴纳医保, 就会无法享受医保的保障, 如果小王生了重病, 无法享受医保待遇,他个人的损失绝不是老板多发的一点工资能弥补的。所以, 绝对不应同意老板不缴纳医保的想法。

[打印此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