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11410402005462140C/2024-00014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策问答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参保人员在门、急诊就医时应刷卡结算。在新参保未发卡、急诊未持卡、社会保障卡丢失、异地突发急诊、社保卡挂失、异地就医未能直接结算等情况时, 参保患者可先行垫付, 后需持相关材料进行手工报销。需手工报销垫付的医疗费用时, 参保人员一般应提供加盖地市级以上财政/税务监制章的费用收据联、与收据相对应的明细清单; 除此之外, 门诊就医的还需提供与收据相对应的处方底联、急诊诊断证明, 住院就医的还需提供出院诊断证明等。具体情况按照各参保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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