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索引号 11410402005462140C/2024-00020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策问答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赵大爷走在路上被撞倒了, 对方表示要带赵大爷去就医检查, 赵大爷说没关系自己有医保, 让对方赶紧去上班。赵大爷这种做法对吗?

发布机构:新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7-25       浏览次数:

赵大爷的做法是错误的。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交通事故等存在第三方责任人的情况, 应由第三方责任人承担医疗费用, 医保不能予以报销。也就是说, 赵大爷这种情况应该由肇事者承担医疗费用, 医保不能报销。此外, 如果赵大爷自行到医院就医时, 不对医生说明受伤的真实原因, 而是让医生按照自己意外跌倒等原因来给自己治疗并利用医保报销, 就涉及到了欺诈骗保, 是违法行为。

[打印此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