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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0402005462140C/2023-0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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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区各小学入学咨询电话公布
发布机构:新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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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按照省市要求,新华区严格按照“适龄、就近、划片、免试”的原则进行,大部分学校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已发布,现将有关信息汇总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年级招收招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即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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