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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区民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机构:新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3-22       浏览次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11日至11月11日,区委第巡察组对区民政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12月7日,区委第巡察组向区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 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党组召开了巡察反馈整改工作推进会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切实承担起推进和督促巡察整改的工作责任按规定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发扬斗争精神,明确目标抓整改。

(二)抓实责任分解,及时制定责任方案

对照区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针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分析原因,建立整改清单,列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制定区民政局党组落实区委第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区民政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关于组织落实区委第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形成了分管领导亲自督办、责任股室牵头整改、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督促的整改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落实到位。

(三)注重统筹兼顾,坚持全面整改

为进一步提高整改工作实效,把巡察整改落实与推动民政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与开展主题教育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相互融合,以整改工作实效推动民政各项工作扎实开展。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各项问题,及时进行摸排、调研,以上率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对照整改方案中的任务和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行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1.传达学习上级重要会议精神不深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利用两天时间,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陕西延安和河南安阳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大、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等21次全会精神进行了集中传达学习。

2.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整改情况:部分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建立了局意识形态联席制度,成立了局2024年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新华区民政局党组〈2024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了网络舆情引导和风险防范预案。二是对正在进行的主题教育活动,由专人负责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三是截至2023年,青石山项目的调整规划市规委会已通过,用地上的旧楼已经拆除,建筑垃圾全部外运,正在开挖基坑,积极协调平煤同意项目土地(1452㎡)政府收回,划拨给我局,拟在取得土地证后进行招投标;香山项目已重新完成项目可研、立项,正在预算评审,之后招投标;区级养老中心已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意见书,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的要件已于2023年10月份逐级报送省、国家发改委,有望于2024年上半年获批,项目专项债包装已完成;新华区养老服务力提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已经启动,我们计划包装一个6000万元的项目,以弥补西市场、新街、青石山等地区项目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区政府明确分管城建的副区长,负责统筹协调平煤集团有关单位,解决我区西市场项目(10600㎡,国有建设用地)、新新街项目(2000㎡,居民住宅用地)、平煤医养中心(29930㎡,工业用地)涉及的土地、规划问题。局党组对项目进行了梳理,明确各个项目负责人,制作了养老项目“两单一图”,明确了项目任务、完成时间、责任单位、责任人,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3.“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规范了“三重一大”会议记录格式,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发言。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逐级签订了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补齐了班子成员在郑州“7.20”以案促改方面的心得体会。

2.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了《新华区民政局公文处理制度》,明确行文规则和办文规则,进一步提高公文处理水平。二是制定建立了《新华区民政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调整党务政务领导小组,制作了政务公开栏,4月份将根据班子分工调整,将局党组班子成员分工、政务公开内容进行上墙公示。三是制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新华区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按照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的要求,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保证养老服务机构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应急救援和消防演练。四是2023年对符合年检条件的122家社会组织进行年检;为15家民非组织变更了名称、地址、业务范围等服务。新登记了2家社会组织,注销和撤销了7家社会组织。严格“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落实,定期抽取执法人员进行检查,定期听取社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社会组织管理。

3.为民服务能力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关于未按要求设置婚姻登记大厅,我局已向区政府递交申请报告等待区政府批复。二是35家日间照料中心尽快引进洽谈专业有资质的第三方以大代小的方式来运营。三是拟取消相关老年公寓的养老机构备案回执,取消其备案资质。

4.督查指导居务公开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统一公开栏名称为xx乡镇(街道)xx村(居)务公开栏;公开时间为每季度公开一次,每季度首月10日前公开上季度内容,此信息会同步在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中。对于未设置居务公开栏和公开栏破损的社区,要求社区设置、更换居务公开栏;对于居务公开不及时、公开栏空白的现象,民政局将强化监督、规范管理,坚持做好常态监管工作,不定时下社区检查,确保全区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5.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费用支出审批,对于无领导签字、发放清单不规范、附件不全的,不予报销。二是对本单位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进行全面盘点并登记造册,制定《新华区民政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明确固定资产使用人、管理人,办公用品做到进出有账,明确专人负责。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党的领导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局党组分别在2023年4月13日、10月13日、12月18日专题听取局党支部党建工作汇报。二是制定了2024年区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完成了1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是常态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实行学习研讨发言制度。2023年,我们共组织了41次“第一议题”。四是制定了《新华区民政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规范了党组会会议讨论事项及上会流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十六字”方针,党组会讨论议题时,党组书记均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党组会议记录规范详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提前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列席监督,帮助把关议事程序和有关纪律,确保党组会议的严肃性。

2.党务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健全补齐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台账、党费收缴台账;二是确定专人负责离退休党员的管理工作,通过电话、书信、上门谈心等方式经常同离退休党员保持联系,并做好记录。三是规范支部换届程序。四是预备党员入党相关材料均已补齐入档。

3.组织建设存在较大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接收预备党员问题补齐相关资料。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开好党小组会。三是组织支委会成员开展党务知识培训,把好“入口关”“考察关”“公示关”,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四是对缺失的材料已进行完善。

4.存在“三超两乱”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按“三定”方案拟定了股室合并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目前已将城乡低保中心、社救股进行合并,便于人员管理,业务工作的开展,借调人员已回局上班。

(四) 聚焦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制定《新华区民政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本单位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进行全面盘点并登记造册。

三、 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增强担当,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

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任务、落实是政治担当,局党组将紧密围绕巡察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二) 深化整改,常抓不懈,确保每项反馈意见落实到位。紧扣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深入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长期整改任务,明确责任、研究措施,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

(三) 建章立制,健全机制,巩固维持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新华区民政局办公室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5—6155861;电子邮箱:xhmzbgs111@126.com。



中共新华区民政局党组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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