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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工作方案

发布机构:新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8-14       浏览次数:

为客观评价全区“八五”普法阶段性工作成效,总结经验、补齐短板,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为迎接省、市“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做好准备,根据《新华区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法治新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新华建设,检查评估镇、各街道(管委会)各单位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情况,梳理总结经验,认真查找不足,广泛宣传先进,有针对性地研究改进工作举措,进一步提高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让法治成为现代化新华建设的显著优势、核心竞争力和坚强保障。

二、检查评估对象

镇、各街道(管委会),区直各单位“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估。

三、时间安排

8月15日—8月25日

四、检查评估内容

“八五”普法规划中期检查评估的内容是:区委、区政府印发的《新华区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十一届市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一)镇、各街道(管委会)检查评估内容

在《新华区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中期检查评估表》的基础上,焦店镇、各街道(管委会)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突出检查评估以下方面:

1.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是否健全;

2.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是否制定;

3.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是否制定;

4.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是否安排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5.是否基本实现镇、各街道(管委会)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主题广场,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阵地;

6.“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是否真正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是否按要求进行复核;

7.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集中培训(轮训)是否不少于8课时,参与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发挥作用情况如何;

8.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及备案。

(二)区直各单位检查评估内容

区直各单位中期检查评估主要内容是根据区“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要求,对照《新华区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中期检查评估表》的基础上,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及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情况。突出检查评估以下方面:

1.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2.制定印发本部门本系统“八五”普法规划;

3.制定本部门本系统年度普法工作要点(计划);

4.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专题学法;

5.党委(党组)会研究部署、督促落实普法工作;

6.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7.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以案释法、发布普法典型案例;

8.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及备案。

五、检查评估标准

以《新华区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中期检查评估表》为基本标准,组织开展检查评估,从“普法工作推进情况”“普法工作成效情况”和“普法工作创新情况”等方面进行量化检查评估。请镇、各街道(管委会),区直各单位根据检查评估标准,结合实际,细化标准,进行自查,并按照相关要求认真梳理“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的文件、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按时报送纸质材料到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六、检查评估方法

组建检查评估小组,坚持书面评估和实地评估相结合、面上普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平时检查与综合评估相结合、展示成效与整改提升相结合,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现场走访、查看台账、问卷调查、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对镇、各街道(管委会)和区直各单位进行检查评估。

实地评估结束后,各检查评估组依据《新华区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中期检查表》对检查评估对象形成书面评估报告。

七、检查评估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8月14—15日)。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名义印发《全区“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工作方案》,部署开展检查评估工作。

(二)自查评估阶段(8月20日前)。镇、各街道(管委会)和区直各单位组织开展自评工作,对“八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等实施进度进行自查评估,系统梳理本地本单位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文字、图片等资料,对照《“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表》评估类别分类汇总装订成册,8月20日前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提交书面自评报告。

报告要客观全面总结镇、各街道(管委会),各单位“八五”普法以来的做法、成效和经验,精准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要有具体的事例和数据,切忌泛泛而谈。镇(街道,管委会),各单位推荐1个典型创新案例(内容和格式要求见附件2)、形成1个亮点清单(内容和格式要求见附件3)、1个问题清单(内容和格式要求见附件4),作为附件报送。

(三)实地评估阶段(8月21—25日)。检查评估小组赴镇、街道、(管委会),区直各单位开展实地评估,依据《新华区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中期检查评估表》对镇、街道(管委会),各单位普法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量化打分,打分情况不向被检查评估镇、街道(管委会),各单位现场反馈。

(四)总结工作阶段(8月30日前)。区普法守法协调小组在综合前期工作资料的基础上,起草全区“八五”普法规划中期工作情况报告,并报区委区政府及市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检查评估结果将作为“八五”普法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不力、拒不配合的镇、街道(管委会)或单位,将进行通报并督察。

八、基本要求

要把“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有力举措,深刻认识全民普法在全面依法治区的重要基础性作用,充分认识“八五”普法规划中期检查评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突出重点,确保中期检查评估工作扎实深入,全力做好省、市(9月初)检查评估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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