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索引号 11410402005462140C/2023-00008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其他法定信息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共租赁房公告

发布机构:新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10-20       浏览次数:


公共租赁房(以下简称“公租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目前部分大中城市出现商品住房价格较高、上涨过快、可供出租的小户型住房供应不足、一些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无力通过市场租赁或购买住房等问题。同时,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新职工的阶段性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矛盾日益显现,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也亟需改善。为此政府大力发展公租住房是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是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是引导城镇居民合理住房消费,调整房地产市场供应结构的重要举措。是惠及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一项重要民生福祉。

一、背景

据市民反映:目前我区存在部分“中介机构”声称可以帮市民代办公租房,并从中获得非法收益的情况。我区住房保障部门收到立即展开调查,通过了解发现,确实存在部分人士冒充“中介”、“黄牛”以有关系,可以内部操作为由骗取市民信任,进而收取非法利益帮市民"代办"。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我区住房保障环境。

二、应对措施

公租房的申请需满足《平顶山市公共住房租赁管理办法》,文件中详细说明了可以享受公租房的条件及申请方式,政府各业务部门也有严格的审查模式,将不符合条件的投机者堵在制度的藩篱之外。房屋主管部门在各公租房运营小区设置有公租房运营中心,定期不定期开展入户走访调查,及时对不符合条件的住户进行退房退租。

三、黄牛危害

我区住房保障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开展“中介”业务,任何打着“房管局”、“住建局”、“保障办”等旗号的“中介”机构均是披着羊皮的狼,他们不是“代办”公租房业务而是紧盯着市民的口袋,想要从中撰取非法利益。部分市民上当受骗后因其“代办”的不合法性,只得忍气吞声,默默承受金钱损失。

四、承诺办理

公租房业务是我区承担的一项重要民生举措,目前我区保障部门实行日常申报、日常审核、集中公示、集中分配制度。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我区保障办将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态度及时进行受理审核。

五、监督举报电话

市民在办理公租房业务中遭遇“中介”可以拨打电话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375--7665226。

 

 

新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打印此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