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索引号 11410402005462140C/2024-00001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其他法定信息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中共新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机构:新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3-14       浏览次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11日至11月11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区卫生健康委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3年12月6日向区卫生健康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实抓细巡察整改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卫生健康委召开党组(扩大)专题会议,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反馈意见,逐条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成立了区卫生健康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全力做好巡察整改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同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督导组,全力督导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逐一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由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召集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先后召开5次委整改领导小组专题会议,讨论修改整改方案,形成初步整改方案后,广泛征求了基层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在汇总各方意见基础上,委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通过了整改方案,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区委第五巡察组和区委巡察办公室,下发到机关各股室和委属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对照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4条问题,共梳理为32项具体整改任务,细化了72条具体整改措施,做到了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逐一对号入座,突出重点整改事项,明确了每个问题的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责任人,确保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整改落实工作。

(三)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委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整改方案制定的具体措施,结合委属单位、业务股室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分别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分级分类进行整改。突出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明确委党组书记、主任为整改落实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整改职责,带头落实整改措施,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的深化、细化、具体化。委党组书记、主任多次到机关各股室和委属单位督促指导整改落实工作,与主要负责人谈心交流,指出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共同研究整改落实的办法和措施。其他班子成员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迅速行动,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和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并积极指导联系单位的整改工作;各委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股室负责人具体抓好各项整改工作的落实;纪检监察室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主业,坚持有案必查、“一案双查”,加强教育,强化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保持系统内惩贪治腐的高压态势。同时,建立整改台账周报制度,委属单位和机关相关股室每周上报一次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问题销号制度,确保每个问题都能整改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方面

1.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足,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

整改情况:(1)第一时间把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卫生健康工作重要论述等内容,列为委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党组织“三会一课”和其他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学习。(2)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紧扣学习重点内容认真制定学习计划,重点从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卫生健康工作相关精神和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内容中确定学习内容,并结合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及时组织学习,确保制度执行常态化。

二是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1)党组召开意识形态专题研究会,听取了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并对如何做好下一步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研究和安排,调整了区卫健委意识形态领导小组。(2)领导干部在年底述职报告中,把意识形态作为工作述职的内容之一。(3)将意识形态专题培训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已明确专人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做好相关资料归档。

三是“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

整改情况:(1)卫健委党组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进行修改完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安排使用必须坚持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组书记末位表态(2)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和党组会会议制度,会议记录避免混记,规范会议内容,细化涉及事项,做到记录详细,程序合规,存档备查。

2.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不到位。

一是法治建设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1)建立区卫健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综治信访股1名工作人员承担任务;(2)要求委机关各股室和委属各单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运用“互联网+”技术手段,借助主流媒体和网络、微信等新兴媒体,在重要节假日开展多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党组未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

整改情况:(1)安排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2)建立宗教工作日常排查机制,排查辖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宗教信仰情况,同时宣传宗教政策法规;(3)安排医疗机构定期进行对宗教政策进行宣传。

3.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理念转变不到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存在短板。

一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拨付不及时。

整改情况:(1)认真贯彻执行《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办法》,会同区财政部门及时足额下达中央、省和市级基本公卫补助资金。积极与区财政部门协调按时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并及时足额拨付至基层医疗机构,提高基本公卫服务质量和效率。(2)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到位率,在全市12个县市区中排名第三。

二是基本公卫资金使用效率低。

整改情况:(1)开展对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明确项目资金使用范围,促进基层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全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已全部建立资金收支账。(2)完善细化绩效评价方案,明确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工作任务。依据考核结果,及时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

公立医疗机构改革专项资金拨付后使用监管不能有效跟踪,停留在常规的绩效考核层面,未深入落实资金使用产生的成效。

整改情况:(1)成立3个基本公卫资金收支检查小组,对所有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单位,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查看,调阅了大家提供的相关财务凭证和银行流程等资料;(2)召开基层卫生单位工作会议,要求所有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单位要事无巨细做好项目补助经费的使用,不得挤占补助费。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所有支出必须符合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规定,原则上不得提取现金,所有支出必须转账,绝不允许将公卫补助经费用于个人借款等无关支出。所有支出必须公卫项目有关,做到每一笔转账支出要有支出票据(凭证)、有支出记录、有银行提醒、有经办人签名等。要设立专账进行管理;(3)各村卫生室的经费补助收支由焦店卫生院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减少基层医疗机构负担,让基层医疗机构专心做好项目实施;(4)邀请区财政局对各单位财务人员进行了培训,规范账目管理。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专款专账管理,依规使用,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在推进居民健康均等化工作中,发挥最大效用。

4.基层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能力有限,“看病难,看病贵”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

一是政府对医药管理投入不足。

整改情况:(1)区卫健委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呼吁区政府加大对我区卫生健康事业投入力度;(2)推动区妇幼保健院、焦店卫生院精神病专科能力提升,完成区医院洁净化手术室、ICU病房升级改造,建设社区健康小屋,增强医疗保障能力,正在持续推进;(3)以区人民医院为依托,举办中兴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焦店镇卫生院为依托,举办西高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是医疗资源总量不足。

整改情况:(1)加强与医疗保障部门的沟通联系,力求做到各类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更科学化,最大程度减少患者报销顾虑;(2)加快建设新华区公共卫生综合服务楼,提升焦店镇卫生院、区妇幼保健院、区医院新院区等医疗机构硬件能力提升;(3)区政府加大对公立医疗机构投入力度,保证公益性医疗机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定位。

三是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及人员管理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1)培训基层卫生专业人员选拔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参加全市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培训班,组织基层卫生人员参加了2023年国培项目线上线下培训,选拔执业医师参加全省为期3月的骨干医师培训,动员医务人员参加运动处方学习。(2)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培训。通过国家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369人才工程”等线下培训项目和公卫学院、基层卫生人员能力训练管理平台等线上培训平台,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诊疗服务能力。扎实开展支援帮扶工作。安排医师下沉到基层焦店镇卫生院执业带教,持续提高焦店镇卫生院诊疗技术水平。(3)积极协调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居民信息共享,提高重点人群尤其是孕产妇和新生儿信息的获得的及时性,以提高孕产妇和0-6岁儿童规范管理率。加强与市、区妇幼保健机构的联系,组织人员参加培训,提升妇幼保健服务水平;(4)加强基础资料管理和信息登记,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报表统计数据准确;完善信息报告登记制度,确保归档资料填写完整、分类整理,与各项基础信息登记相符合;(5)强化医防融合。组建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一站式”服务,进一步贴近群众,同居民保持密切联系,力所能及满足居民的基本公卫和基本医疗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健康需求、提高满意度。

5.项目建设推进能力不足。

整改情况:(1)积极协调建设单位、财政部门、焦店沉陷区建设领导小组,加快项目推进,尽快投入使用;(2)推动区妇幼保健院、焦店卫生院精神病专科能力提升项目,正在持续推进中;(3)加快项目空余房屋包装,寻找合作伙伴谋取资金推进项目进度;(4)积极争取项目配套国债资金,推进项目建设。(5)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尽可能减少资金拨付环节和资金拨付时间。(6)对工程项目实行项目责任人负责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项目负责人员自觉做到各项基础性资料的收集与项目管理同步进行。签订的合同条款经法律顾问审核,减少合同中的纰漏。

6.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进展缓慢。

一是中医药人才队伍紧缺中医药人才“招不进、留不住”的现象比较严重,区级层面没有二级以上中医院,无法发挥科研、教学基地的作用;辖区中医药综合服务基础设施薄弱。

整改情况:(1)组织辖区医疗机构人员参加中医师资格报名考试,组织中医医务人员参加中医师资格报名。组织参加“西医学习中医”培训工作,对临床医师和以西医为主的乡村医生进行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促进了基层中医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2)下一步将积极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强化政府在发展中医药工作中的责任,积极对中医医疗卫生机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大力推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3)以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标准化建设为突破口,全面开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大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能为群众提供中医药服务,辐射带动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范围,早日实现全覆盖。

二是对中医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方面做得不够。

整改情况:(1)进一步明确中医股和区卫生计生监督所职责;(2)中医股加强了对中医医疗机构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查整改,对不整改者,及时向区卫生计生监督所进行传达,由监督所进行处理。

7.优化民营医疗机构营商环境存在不足。

一是民营医疗机构绝大多数都开设在城区,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

整改情况:(1)加大宣传力度,指导民营医疗机构往城乡发展;(2)通过委班子成员划片分包,下属各股室全员参与的形式,对全区医疗机构市场主体满意度进行走访的同时,鼓励引导医疗机构业务向城乡方向拓展。

二是对民营医疗机构帮扶力度不大。

整改情况:(1)坚持对民营医疗机构贴心服务、鼓励发展的服务原则;(2)不断简化审批流程,优化营商环境,提供高效、便捷、舒心的政务服务;(3)积极提供政策和宣传上的倾斜,不断提高民营医疗机构的技术力量,提升社会知名度和可信度;(4)积极开展定期上门指导和电话回访服务。

三是对医疗机构所有政务服务项目可以预约、查询、申请办理但“网上一次办结,不见面审批”还未实现。

整改情况:(1)新华区卫健委依托政务服务网“一件事一次办”专栏,把已经实现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端口接入综合受理系统,通过统一入口实现“一端受理”,支撑线上线下共同使用。线下根据企业群众办事实际场景需求,科学设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在一个窗口综合收件,整合了原来碎片化、条线化、分散化的政务服务事项前端受理功能,推动政务服务跨部门、跨层级协同办理,实现多个事项“一窗受理”;(2)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我委进一步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在实际操作中的“难点、痛点”,努力探索和实践政务服务“好办、易办、快办”的方法路子,最大限度地简流程、减材料,为办事群众、企业减负担;(3)想方设法提升政务服务好办、易办、快办。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一是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整改情况:(1)及时开展报废资产清理。立即组织财务股和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此项固定资产进行核查,经过大量走访,部分资产已核实完毕,还有少量因时间过于久远,有些经办人员无法联系到,此项工作正在加紧推进中;(2)对新采购固定资产及时建立台账,及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二是物资管理存在廉洁风险。

整改情况:实行专人管理、专人负责,电子化完善物资出入手续,登记管理规范,物资发放准确。

2.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多次联系开发企业,对开发企业提出的问题,一是咨询律师和相关财务人员,认为存在一定分歧及时上报项目领导小组,寻求多方协调解决机制。二是将解决方案报区财政部门和区政府认可;三是以后加强财务知识及财经法规制度的培训学习,严把票据关,对于不符合报账手续的坚决不予以报销。

3.工作作风不正。

一是执法业务水平不高。

整改情况:(1)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选派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培训结束之后作为师资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培训;(2)定期邀请专家律师参加疑难案件的讨论,提升执法队伍素质;(3)加强业务理论学习,提高执法人员个人素质,在工作上主动积极进行专业理论知识学习,在工作中针对执法工作,系统地进行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4)区卫健委严格要求区卫生监督所,严格约束监督执法人员,熟悉各项法律法规以及执法流程,把执法出错率降为最低。积极保持与各执法部门之间的沟通,遇到疑难问题多请示、虚心向市级多请教学习;(5)纪检监察室对监督执法人员加大约束力度,最大程度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发生。

二是执法人员缺乏担当作为。

整改情况:(1)教育监督执法人员,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法理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执法工作中依照法律法规文明执法;(2)加强业务理论学习,提高执法人员个人素质,在工作上主动积极进行专业理论知识学习,在工作中针对执法工作,系统地进行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3)语言方面不断提高表达能力,力求规范、准确;文字方面不断提高法律文书水平,不出现语言混乱,甚至词不达意等问题,应用能力方面:法律、法规等条文理解到位,适用准确。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严。

一是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方面做得不够。

整改情况:(1)党组会听取机关党总支汇报党建工作计划;(2)会议要求工作计划以作战图形式呈现,明确标注时间节点、任务内容以及责任人,确保计划的可执行性和可追踪性;党建工作计划和主题党日活动应分别制定,突出亮点特色,提升活动吸引力;以党建活动为抓手,依托百分制考评体系,激发党组织的活力,促进组织效能的提升;在下周内完成党员星级考核和积分情况的公示工作。(3)党组会听取各支部季度工作汇报。(4)党组会年底听取各支部书记年度工作述职。

2.干部教育管理力度不够。

一是以案促警示教育开展不力。

整改情况:(1)加强教育培训。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增强他们的守法和履职能力。对案例中暴露出来的制度漏洞进行完善和补充,建立更加科学、规范、有效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预防类似问题的发生。(2)严格监督检查。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对不规范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3)建立长效机制。通过以案促改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类似问题的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整改效果持续有效。(4)区卫健委党组全年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4次。(5)纪检监察室对以案促改的后续工作按照区纪委要求进行持续跟进。

二是“学习强国”参与度较低。

整改情况:(1)党支部对“学习强国”活跃度高的党员激励表扬,对参与度较低的党员进行谈心谈话;(2)把“学习强国”纳入党员积分制管理内容,党员学习强国参与度明显提高。

3.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一是人才队伍质量不高且不稳定委机关业务科室专业人才较少,基层医疗机构专业人员短缺。

整改情况:(1)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争取早日出台相关卫生方面的人才制度;解决人才队伍不稳定因素;(2)积极向区人社部门汇报反映当前卫健系统人才队伍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根据当前岗位工作需求,在“招才引智”人才引进上向卫健系统倾斜,用事业、感情、待遇留住人才。

二是人事管理能力不足。

整改情况:(1)组织专人参加市、区组织的人事管理业务培训;(2)加强对二级机构从事人事工作管理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人事管理水平。

三是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1)新设置人事专用方面作为档案室,配备人事档案柜10组;(2)对部分人员入党材料、职称晋升处分决定进行立即整改应装尽装;(3)并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部署,对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再次开展档案专审工作,补充完善档案资料。

(四)聚焦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巡察整改不彻底,成果运用不强。一是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仍然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情况,班子会和党组会研究和安排部署业务较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较少。二是干部作风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在工作中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意识有差距,对所管医疗机构的投诉时有发生。三是资产管理、专项资金使用仍存在较多问题。

整改情况:(1)党组会听取机关党总支汇报党建工作计划;每个季度做到听取党建工作汇报,进行专题研究;(2)严格纪律约束,建立健全干部作风建设的制度体系,明确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对违反作风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形成有效的震慑力;(3)委医政药政股、中医股、基层卫生健康股加强对医疗质量监管,督促医疗机构提升医疗质量,更好为辖区居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能力,最大程度减少医疗纠纷发生;(4)纪检监察室提高对在职干部监督力度,在工作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最大程度降低投诉率;(5)加强财务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加强监察,强化各种监督作用,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打印此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