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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焦店镇人民政府防汛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新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6-12       浏览次数:

根据上级部门下发防汛应急预案与要求,做好雨季防汛抢险救灾应急救援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水灾造成的财产损失,确保安全度过汛期和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减少人员伤亡,减轻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做好防汛安全,不损一房,不伤一人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险情,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二: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警级别及发布

1、依据汛情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等因素,依次划分为特别严重(级)、严重 (II级)、较重 (III级)、一般(IV级)四个预警级别。

2、预警级别坚持动态确定原则,根据汛情灾害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各村在收到预警信息后,要立即通过广播、警报器、宣传车、电话、鸣锣、吹哨等方式对辖区居民进行告知。按照社区、村各自规划设定的转移路线实施安全转移,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及学校和警报盲区,应当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三.预防预警行动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防汛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开展防汛安全大检查。通过集中摸底排查评定辖区内防汛重点区域,落实安全度汛措施。维护通信、信息网络,补充防汛抢险物资。

(2)组织准备。各村居要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队伍、防汛物释和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建设。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为汛期,各村居必须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及时、准确地记录来电时间及内容,并在第一时间上报主要负责

(3)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村居防汛应急预案。研究制订防汛应急方案,主动应对较大降雨及洪水。

(4)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村分别储备雨衣、铁锨、照明器械、砂石、木材、木桩、麻袋、编织袋、铁丝、电缆等必需的防汛物料,根据实际情况,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合理配置。对失去作用的防汛物料要及时更换。

(5)资金保障。建立防汛抢险储备金,主要用于购置紧急防汛抢险物资、抢险处理安置补助等应急资金。

(6)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四、信息报送

(一)报告程序和时间要求

发生突发安全事件的村、有关单位接到突发安全事件的报告后应在10分钟内电话报告镇政府。

在事件发生30分钟内,经镇政府核实,并经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同意后,由政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事故内容电话报告区相关部门。

在事件发生1小时后,形成书面报告,并经领导签发后,报区相关部门。

(二)报告内容事故快速报告内容要简洁明了,报告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人员、事情、怎么样”等情况。

(三)镇政府值班电话:2203100

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

五、应急处置

(一)应急处置程序

事件发生后,镇政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应急办公室主任,有关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按应急处置组的分工迅速组织抢险救援人员、携带抢险设备、器材、物资等赶赴现场,由领导小组统一调度、指挥先期进行救援,如无法控制事态,应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求援。

(二)事故应急处置

1、事故发生后,各应急救援组在接到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命令后,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首先应立即救护受伤人员,救助受伤人员离开事故现场。

2、采取措施防止事态的蔓延扩大,防止二次灾害。

3、对事故现场根据不同的事故性质,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科学施救。

4、配合派出所设立警戒线,撤离所有无关人员,并禁止人员入内。

5、配合应急主管部门保护好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等为了抢救伤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并记录照相。

六、善后处理

(一)警戒及保护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除防止事故扩大或抢救伤员而采取的必要措施外,一定要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备调查分析。

处理事项:1.防止发生二次灾害。

2.保护灾害现场

3、防止无关者入内。

(二)事故原因的调查及对策

1、配合应急主管部门开展物证收集、事实材料搜集、证人材料搜集、进行现场摄像和绘制事故图等,查明事故原因。

2、总结教训,制订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对策。

七、信息发布

(一)防汛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二)汛情、防汛动态等,经统一审核和发布

八、应急结束

(一)当汛情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可视汛情,宣布结束紧急处置工作。

(二)依照有关紧急处置工作中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紧急处置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三)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镇政府应急办应协助受灾各村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积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焦店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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