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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光明路街道所辖迎宾社区、新程街社区、建设街社区、长青社区党组织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机构:新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3-22       浏览次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3月22日下午,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光明路街道所辖迎宾社区、新程街社区、建设街社区、长青社区党组织工作动员会召开,正式进驻我街道开展巡察工作。光明路街道党工委书记赵文婷主持会议,第四巡察组组长王晓楠就开展巡察做动员讲话,区委第四巡察组全体成员、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迎宾社区、新程街社区、建设街社区、长青社区“三委”班子成员、党员代表、居民代表等参加会议

会上,区委第四巡察组组长王晓楠在讲话中深刻阐述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做好本次巡察工作,是巡察组和被巡察党组织的共同责任,要坚决支持积极配合;二是被巡察党组织要以本次巡察为契机,紧扣问题,做好整改;三是被巡察“三委”干部要高度重视巡察工作,自觉接受巡察监督,要注意工作纪律与责任。

迎宾社区、新程街社区、建设街社区、长青社区党委书记依次作表态发言巡察组对参会人员进行了问卷调查。

根据安排,区委第四巡察组自2024年322日至4月22日,对光明路街道所辖迎宾社区、新程街社区、建设街社区、长青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巡察期间,开通举报电话、电子信箱、邮政信箱、信访联系信箱接受群众来信、来电举报电话:17730821317(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电子信箱:xhqwxcz5@163.com;邮政信箱: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春华国际茗都 20号楼一楼收发室新华区委第四巡察组收,邮编:467000;联系信箱:光明路街道办事处、社区办公区明显且无监控设备的位置根据巡察职责,区委第四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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