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索引号 11410402005462140C/2023-00001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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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

发布机构:新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12-04       浏览次数:

 

一、  资格条件

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暫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哲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二、提供材料

1.申请人(含家庭人口)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二寸照片2张

4.临时救助申请书

5.家庭收入证明及致困相关证明

6.申请人社保卡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申请人携资料前往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临时救助》表格→社区受理、入户调查→办事处审核、上报→区民政局入户调查、审批

四、收费标准或依据:免费

五、办理地点:社区

六、办理期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七、承办人员:许世浩

八、联系电话:0375--2212329

 

截至2023年11月,区级临时救助人员6人,办事处临时救助人员4人,合计临时救助人员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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