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索引号 11410402005462140C/2023-00002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其他法定信息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新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机构:新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5-22       浏览次数:

平新工信〔2023〕20号

 

辖区各重点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进一步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省、市、区安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有关要求,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在全区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50条、市53条具体措施及我区47条细化措施,以实施“夯基提能”工程为抓手,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党政领导责任,突出煤矿、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燃气、经营性自建房、特种设备、文化旅游、工贸、校园安全、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机构、地质灾害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全区工业相关企业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区工信局成立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聂锋杰(区工信局局长)

副组长:代建伟(区工信局主任科员)

范  辉(区工信局副局长)

苗  娟(区工信局副局长)

武兵杰(区工信局副局长)

王丽娜(区工信局党组成员)

张海辉(产业园区副主任)

邓朝林(产业园区副主任)

于晓增(区工信局副主任科员)

王海艳(区工信局副主任科员)

成  员:各股(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工信局经济运行办公室。范辉担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措施

(一)动员部署(5月底前)。各企业要制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组织好安全自查自改(8月底前)。各企业自查的重点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防汛抗旱隐患排查台账等情况。

(三)总结提高(12月底)。各企业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各企业要严格把牢主体责任“第一道防线”,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定,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和岗位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管理者、每一个员工、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同时要强化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作为正常生产经营、释放发挥产能的先决条件,企业生产期间主要负责人和技术、管理团队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在岗在位,切实加强员工安全技术培训,认真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档立账、落实责任、闭环管理,确保逐项整改到位。要合理安排生产,加强员工劳动保护,严禁超强度作业、顶岗冒险作业。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各企业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组织推动,成立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经费,明确工作责任。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对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推动作用,要面向企业员工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增强活动的感染力和吸引力,不断扩大活动参与面和受众面。

附件:1、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醒函

2、重大隐患自查整改台账

 

新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19日


附件1

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醒函

 

辖区各重点企业:

请你们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赋予的 18 条主体责任,结合本企业实际,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二、建立健全并组织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三、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四、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

五、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六、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教育职工自觉承担安全生产义务;

七、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使用;

八、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检测、监控;

九、预防和减少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十、安全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符合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按规定定期检测检验;

十一、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

十二、及时发现、治理和消除本单位事故隐患;

十三、积极采取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设备和工艺,提高安全生产科技保障水平;

十四、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依法实施安全设施“三同时”;

十五、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十六、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十七、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

十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新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19日

附件2

  XXX企业    重大隐患自查整改台账


  号

检查
  时间

检查人

检查地点

主要隐患问题

隐患整改情况

整改资金

整改期限

整改责任人

复查时间

复查人

复查
  结果

是否销号

备注

















































































































备注:隐患问题包括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消防安全等方面,每月25日前将自查整改台账发送至经济运行办公室邮箱:xgxjjjyx66@163.com


[打印此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