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华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新政办〔2020〕15号
焦店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新华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5月22日
新华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20〕5号)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平政办〔2020〕9号)精神,扎实推进我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应公开、尽公开”为原则,坚持标准引领,突出需求导向,注重优化完善,强化示范带动,鼓励探索创新,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到2020年年底,全区基本建成统一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焦店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2020年6月30日前,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单位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每个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逐项认定公开属性,形成本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清单。2020年10月31日前,根据本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编制本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向社会公开。2023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国家和省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各项任务,基本建成“公开事项科学全面、公开流程规范高效、公开平台协同联动”的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基本涵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各单位编制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既要全面、准确、规范,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又要体现领域特点,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应实行动态调整,并结合实际及时细化、补充完善。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焦店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香山管委会)和区政府各有关责任单位负责梳理编制本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和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区政府各有关责任单位要紧扣市政府部门制定出台的试点领域标准目录及时间要求,明确专人负责,主动沟通对接,做好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编制和调整完善工作。
1.城乡规划领域(责任单位:新华规划分局)。
2.征地补偿领域。(责任单位:新华国土资源分局)。
3.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4.财政预决算领域(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5.安全生产领域、救灾领域(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6.税收管理领域(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7.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保障性住房领域、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8.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市政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9.环境保护领域(责任单位:新华生态环境分局)。
10.公共文化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1.公共法律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12.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13.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4.就业领域、社会保险领域(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15.涉农补贴领域(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16.义务教育领域(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17.医疗卫生领域(责任单位:区卫健委)。
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跟进,对接上级部门制定的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依据法律法规和本部门职责变化情况,做好标准目录调整完善工作。
(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优化工作流程,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固化到现有业务流程中,明确公开事项办理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区政府有关部门)
(三)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平台作用,突出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新华公众信息网对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按“五公开”要求进行分类,开设专栏,集中发布,提升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完善政民互动交流和在线办事流程,便于群众查询、获取和监督。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便民服务中心等单位(场所)要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焦店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香山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四)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明确其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参与方式、参与渠道,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焦店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香山管委会)
(五)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立足直接服务基层群众的实际,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监督方式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焦店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香山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六)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运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等多种方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的重要政策进行解读。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焦店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香山管委会)
(七)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指导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民(居民)微信群、政务公开专栏等渠道,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机制,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责任单位:焦店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香山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各项工作。区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抽调精干力量,加强教育培训,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
(二)加强监督评价。按照上级要求,将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列入区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区政府办公室要加强评比检查,定期在新华区公众信息网上开设的专题栏目上予以通报,对工作成效显著的进行表扬,对工作不力的提出批评。
附件:新华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新华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伟民(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孙朝辉(区政协副主席、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王培林(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 亚(区委编办主任)
陈玉华(区发改委主任)
张文兰(区教体局局长)
彭来成(区科技局局长)
赵卫民(区工信局局长)
程 琳(区民政局局长)
李广州(区司法局局长)
邵志刚(区财政局局长)
白 珊(区人社局局长)
吕洪武(区住建局局长)
张拴成(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韩占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局长)
张 欣(区商务局局长)
马群峰(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宋 丽(区卫健委负责人)
李 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马振祥(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陈红涛(区审计局局长)
刘军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合义(区统计局局长)
凌中平(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杨清坡(区金融工作局局长)
聂锋杰(区信访局局长)
杨亚东(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唐晓源(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
王文远(区税务局局长)
张文杰(新华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孙广卫(新华规划分局局长)
王巧丽(新华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田凯玲(焦店镇镇长)
马平川(中兴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潘 栋(矿工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勇(光明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占杰(西市场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钦立(新新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超(青石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康晓娜(曙光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宋继刚(湛北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朱可夫(西高皇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锋杰(香山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王培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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