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新华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方式及奖励办法的通知
平新安办〔2023〕9号
焦店镇、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辖区企业:
根据《平顶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经区安委会同意,现将新华区举报方式公示如下:
新华区政府设置政府热线“12345”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电话,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网络、传真、信函、来人等方式,向政府热线或区应急管理局或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举报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区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0375—3380961,举报信箱:xhaj3380961@163.com。
各镇街道、各单位可同时设置并公示本级、本部门举报受理方式及相关信息。举报奖励按照《平顶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附件)执行。
附件:平顶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平市监明电〔2023〕12号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平顶山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0A奖励工作流程》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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