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2023年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平新防办〔2023〕6号
焦店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3月29日全省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防办转发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抗旱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的通知》(豫防办明电〔2023〕9号)和3月29日市长办公会上李明俊市长关于汛期前扎实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行动的具体要求,重点开展河道、城市内涝、山洪地质灾害点、涉山涉水景区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各镇办(管委会)、各单位要从严、深入排查防汛安全隐患,全力防范化解极端强降雨引发的各类灾害风险,现将《平顶山市新华区2023年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4月11日
平顶山市新华区2023年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防办文件精神及上级领导关于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从严、深入排查防汛安全隐患,全力防范化解极端强降雨引发的各类灾害风险,确保我区安全度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防指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汛抗旱工作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度汛安全风险,确保实现防汛工作“金标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时间安排
4月11日起至4月23日,在新华区范围内集中开展防汛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
三、组织形式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结合焦店镇、各街道(管委会)、各部门、各行业的防汛工作实际,采取属地全面自查、行业主管部门排查、区防汛指挥部督查的方式进行。焦店镇、各街道(管委会)要对辖区范围内各类防汛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一般和重点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清单,明确隐患整治责任主体,落实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本行业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对行业防汛隐患排查全面性、台账清单真实性、整改措施合理性等进行全面核查;区防办将组织开展综合督导。
四、排查检查主要内容
(一)防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情况
1.思想认识。检查是否在思想上重视防汛工作,是否组织业务学习,是否清楚防汛底数。
2.指挥机构。检查是否及时调整充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是否明确了成员单位的防汛抗旱工作职责。
3.防汛责任。检查是否逐级落实了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是否落实政府领导包片分工负责制,是否落实好各行业各领域防汛安全监管责任人,是否对防汛责任人开展业务培训。
4.工作机制。检查是否建立监测预警、会商研判、信息共享、指挥调度、物资调配、应急救援、舆情应对等工作机制。
5.方案预案。各镇办(管委会)、各部门是否按照“六个一”标准编制应急预案、方案。检查重要区域、重点领域是否编制修订防御洪水、转移避险、抗御旱灾方案预案,对防汛任务较重的镇(办)、村(社区)编制简明易操作的应急预案,是否按规定组织演练。
6.物资队伍。检查重点工程、重要场所是否按需储备防汛抢险救援物资物料和救生器材;检查各层级各行业防汛抢险救援队伍落实和备勤情况。
7.转移避险。低洼易涝区、山洪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区域是否设立安全警示标识牌,是否制定人员紧急转移方案,是否落实监测(巡查)负责人和转移负责人,是否标明转移(逃生)路线,是否落实避灾场所和应急设施。
8.宣传教育。检查是否开展防汛减灾知识、自然灾害基础知识、灾害应急避险、救灾救助政策等内容宣传教育。
(二)重点行业领域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1.应急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煤矿、危险化工企业和应急避灾场所及防汛抢险救灾物资队伍等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2.农林水利部门负责农作物及畜禽等农牧业、农田排涝设施等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主要行洪河道,管辖权限内的排洪沟、供水设施设备等水工程,山洪灾害易发区,水旱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等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3.地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和监测预警设施等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4.交通部门负责组织开展临水道路、涉水桥涵等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建筑工地、简易工棚、老旧危房等行业领域监管范围内防洪对象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6.教育体育部门负责组织开展临河和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
学校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7.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涉水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景区景点、涉水旅游项目、旅游交通运输和特种游乐设备等
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8.城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城市易积水区域、市政道路低洼易涝点、市政排水管网、地下空间等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9.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工业园区、管辖权限工
业企业等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和防洪要求做好本行业防汛安全
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五、其他要求
(一)焦店镇、各街道(管委会),区防指各成员单位要从严从细全面排查度汛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实现隐患发现、整改、销号闭环管理,确保安全度汛。区防(指)办开展汛前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督查指导,对敷衍消极排查、整改不力的单位和部门,将予以通报,并按工作要求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请焦店镇、各街道(管委会)于4月23日前将本辖区内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总结及相关表格(加盖公章)扫描件及电子版报送区防办指定邮箱。
(三)请应急局、农林水利局、地矿局、交通局、住建局、教体局、文广旅局、城管局、工信局于4月23日前将本行业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总结及相关表格(加盖公章)扫描件及电子版报送区防办指定邮箱。
(四)请各镇办(管委会),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妥善安排,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相关资料,逾期未报将视作未开展此项工作。
联 系 人:孟菲 王馗
联系电话:0375-2588676;
电子邮箱:xhqajj2301266@163.com。
附件:1.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编写提纲
2.各镇办(管委会)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汇总表
3.区防指相关部门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汇总表
4.防汛安全隐患管理清单
5.《转发国家防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抗旱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的通知》(豫防办明电〔2023〕9号)
附件1
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编写提纲
一、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简要叙述本辖区、本行业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情况。
二、隐患排查情况
(一)隐患排查情况
包括排查范围、排查对象、派出工作组及人员情况,对照通知中检查内容检查防洪对象情况,排查出隐患情况等。需对照检查内容逐条列出。
(二)隐患整改措施
简述隐患整改措施情况。
(三)隐患整改情况
截至4月23日,排查出隐患整改数量、整改措施、整改完成等情况。
三、一时难以完成整改隐患采取的措施
对因技术、工期等特殊原因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一般及重大隐患拟采取的确保安全工作措施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