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健康新华、大美医者”评选活动启动

来源:       发布日期:2022-12-30       浏览次数:

为提升辖区医疗健康水平,宣传和弘扬基层医护工作者、医疗团队,立足基层,服务群众的奉献精神,营造“崇医尚德,全心为民”的行业新风,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健康新华、大美医者”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健康新华、大美医者”为主题,评选“最美乡村医生”“最美医护工作者”“最美医疗团队”,弘扬良好医德医风,选树行业标兵,提升医疗水平,更好地维护辖区群众生命健康。


二、评选时间


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元月14日


三、评选名额及参评范围


全区共表彰 “最美乡村社区医生”30名,“最美医护工作者”30名和“最美医疗团队”6个。辖区所有医护工作者及注册1年以上医疗机构均可参加评选。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新华区委、新华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新华区委宣传部、新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此次活动设评审委员会和活动办公室。评审委员会由专家、学者、媒体记者等组成。活动办公室由区卫健委相关人员组成。


五、评选条件


(一)立场坚定,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从事医疗活动中未发生医疗投诉、医疗纠纷和重大医疗事故。


(二)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职业风范,热爱医疗卫生健康工作,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执业医师或乡村医师、执业护士以上资质,在新华区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一线工作一年以上,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


(四)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真诚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深受同事、病人及家属的肯定和赞扬,无私奉献,事迹感人。


(五)廉洁行医,无商业贿赂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六)在突发公共卫生医疗处置,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六、评选程序和方法  


(一)推荐、审核阶段(2022年12月30日—2023年元月5日)


各医疗机构按照评选条件,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民主推荐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填写《新华区“最美乡村社区医生”提名人选推荐表》《 新华区“最美医护工作者”提名人选推荐表》《 新华区“最美医疗团队”提名人选推荐表》,并附典型事迹资料(1000字以内)、事迹简介(300字以内)、本人近期2寸正面彩照和文字材料(照片请附电子版,每张照片容量要求1M以上),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医师(护士)资格证书、任职年限证明、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工作证明、获奖证书和专著(科研成果获奖);个人经验做法被区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的(提供佐证材料)或在区级以上会议作典型发言的(提供佐证材料)。

推荐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元月5日18:00。


(二)投票、评选阶段(2023年元月6日—元月13日)


1.区组委会初审(元月6日-元月7日)

活动组委会对各推荐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最美乡村社区医生”“最美医护工作者”提名人选各40名。“最美医疗团队”提名人选10名。


2.公众投票评选(元月8日—元月12日)

“最美乡村社区医生”“最美医护工作者”“最美医疗团队”提名人选产生后,将在“新华区卫健委”公众号上发布并进行公众投票。投票有效时间为:2023年元月8日0时至元月11日24时。

公众投票和评委会评选分值分别占40%和60%,经两项加权,评委会根据评选结果最终审定获选名单(总分100分)。


(三)区组委会审定阶段(元月12日—元月14日)


由新华区评选活动组委会根据评选结果审定“最美乡村社区医生”“最美医护工作者”各30名,“最美医疗团队”6个。


七、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健康新华、大美医者”评选表彰活动是展现全区医疗卫生系统良好形象,提升医务工作者服务群众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营造浓厚活动氛围,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条件择优推选,切实做好宣传发动、组织推荐、意见征求和材料上报工作。


(二)面向一线、公平公正


评选活动面向一线、面向基层,最大程度动员基层医护工作者广泛参与。评选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加强宣传,总结经验


广泛开展宣传报道活动,充分发挥公众媒体作用,介绍我区“最美医生”“最美护士”“最美医疗团队”的感人事迹,弘扬医务工作者“关爱生命、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加强社会公众对医务工作者的理解、支持和关爱,倡导尊医崇医的良好社会风尚,守护群众生命健康,打造更高水平的健康新华。


具体评选工作请关注新华区卫健委微信公众号。

联系人:新华区卫健委   郭燕燕 

联系电话 :0375-6189229  

邮  箱:xhqwjwbgs@126.com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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