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信息】技能提升培训所需资料及流程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4-01       浏览次数:

一、培训对象:有培训需求、就业意愿、就业能力,年龄在

16至59周岁,以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按月领取职工养老金的非财政供养人员,政府购买服务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参加政府补贴性培训、评价考核并取得相应证书的人员。

二、补贴标准:完成培训学时且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含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初级工1200元/人、中级工16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技师40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补贴;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700元/人补贴;初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给予800元/人补贴,参加3年一次复审培训并换发新证的,给予200元/人补贴;对参加培训不低于40个学时且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800元/人补贴。

三、申请资料:

1、学校资质

2、开班申请表(双面打印,一份装订,另外需要两份单独交不需要装订)

3、资金申请报告(申请资金时上报)

4、享受补贴政策情况统计表(一份装订,另外需要一份单独交不需要装订)(申请资金时上报)

5、教学计划

6、最少2名师资的资料(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合同或者聘书)

7、招生简章(年龄段写清楚)

8、承诺书(承诺培训真实有效)

9、开班人员花名册(如企业职工需要提供劳务合同)

10、学员照片墙(身份证号,学员序号)

11、学员基本信息(农村劳动力需要户口本复印件,企业职工需要提供连续半年以上的劳务合同,或者单位出具连续半年以上的劳务合同证明,加盖企业公章)

12、垫付补贴协议(每个学员签字按手印)

13、考勤表(请假的要有请假条)(申请资金时上报)

14、成绩汇总表(申请资金时上报)

15、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花名册(鉴定机构和培训学校都要盖章)(申请资金时上报)

16、如有停课请说明情况

四、办事流程:

1、培训机构向人社部门申请

2、人社部门受理申请

3、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在区政府网站公示

5、经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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