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信息】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1-16
浏览次数:
次
5.1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 一.文件依据 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豫人社〔2016]1号)。 2.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河南省“政府购岗”岗位基本工资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7]79号)。 3.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 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充分便利就业创业补贴政策享受的通知(豫人社〔2019193号)。 5.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3号)。 6.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自然 资源厅河南省林业局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0]5号)。 7.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20]14号)。 8.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1]14号)。 二.政策对象 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必须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 三.补贴标准 当年最低缴费基数的三分之二 四.申请条件 在辖区内认定的就业困难的人员且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五.申请材料 (1)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 (2)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3)社会保障卡账号。 (4)社保缴费凭证(无法通过内部核查的提供)。 六.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常住地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2)受理初审。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工作人员应予以受理,录入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并对申请人提交的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提交县(市、区)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部门审核。 (3)审核公示。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基层平台初审结果进行审核。对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享受补贴人员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4)资金拨付。补贴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银行账户。 六.办理时限 一般按月申请办结 七.办理地点(方式) 窗口或网上受理(手机 APP)。 八.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电话告知或网上公示 九.咨询电话 0375—2288106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5.2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 一.文件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2014 年 12 月, 部令第 23 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0〕29 号)。 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59 号)。 4.《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 5.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自然资 源厅 省林业局 省交通厅 省水利厅 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 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0〕5 号)。 6.《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精 简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充分便利就业补贴政策享受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94 号; 7.河 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豫财社〔2018〕8 号)。 二.政策对象 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 三.补贴标准 一般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四.申请条件 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 五.申请材料 1.单位应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2.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或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社会保障卡账户。 六.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2.受理初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机构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审核公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基层岗位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无误的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4.资金拨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请办理时限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政府购岗”计划聘用人单位、安置公益性岗位人员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或岗位安置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 七.办理地点(方式) 窗口或网上受理(手机 APP)。 八.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电话告知或网上公示 九.咨询电话 0375—2288106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