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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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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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项名称: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2.事项简述: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3.办理材料:(1)《河南省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建立(恢复)申报表》(2)《xxx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入编通知单》或编制台账;(3)按照人事管理工资审批权限审批的工资审批表;(4)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调动手续或任职文件;(5)工资转移介绍信;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5.办理方式:网上办理 6.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7.结果送达:电话通知 8.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 9.办事时间:周一到周五,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10.办理机构及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社会保险事务服务中心 11.咨询查询途径:2196995 12.监督投诉渠道:2196995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11 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 年 10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 七次会议通过,根据 2018 年 12 月 29 日第十三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 正)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1 年 2 月 2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发布, 自 1951 年 02 月 26 日起施行法律法规; 1953 年 1 月 2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经中 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修正) | 公开事项信息形 成或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公开 | 新华区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