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器具异地配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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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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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项名称:辅助器具异地配置申请 2.事项简述:统筹地区无法提供所需的辅助器具,经批准,到其他地区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配置辅助器具 3.办理材料:(1)工伤保险辅助器具异地配置(更换)核定表;(2)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3)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确认书;(4) 异地居住证明或协议配置机构不能配置证明材料 4.办理方式:网上办理 5.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6.结果送达:电话通知 7.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 8.办事时间:周一到周五,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9.办理机构及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社会保险事务服务中心 10.咨询查询途径:2196995 11.监督投诉渠道:2196995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11 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 年 10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18 年 12 月 29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3.《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86 号)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公 开 | 新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