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2024年旅游行业投诉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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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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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题 | 投诉时间 | 投诉事由 | 请求事项 | 被投诉单位 | 处理结果 |
1 | 王建斌先生对河南环球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平顶山中兴路营业部的投诉 | 2024年1月31日 | 王建斌先生共三人报名出行,有一人未出行,要求退费 | 要求退费 | 河南环球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平顶山中兴路中段 | 经调协,旅行社退给王先生30元,达成和解。 |
2 | 刘女士对平顶山假日旅行社的投诉 | 2024年3月4日 | 3月4日接到市支队转来投诉,游客刘女士在云南旅游返程时因母亲腿扭伤要求旅行社改签机票提前返程,临时改签机票需要补交机票差价,游客不同意,对旅行社提出投诉。 | 游客刘女士要求提前返回,要求旅行社改签提前返程的机票。 | 河南省平顶山假日旅行社 | 临时改签机票需要补交机票差价,游客刘女士不同意。经调解,旅行社安排了车辆至新郑机场接机,保障游客于当晚返平,达成和解。 |
3 | 刘女士对河南永安国际旅行社体育场营业部的投诉 | 2024年4月29日 | 4月19日至4月24日,反映人母亲刘女士通过新华区矿工路西段永安国旅报名桂林旅行团,4月24日回来当天下车时反映人母亲发现放在旅游大巴储物仓的一包当地特产丢失,价值240元,之后反映人联系旅游社被告知他们不负责,反映人认为不合理。 | 要求旅行社道歉,并做出相应赔偿。 | 河南永安国际旅行社体育场营业部 | 经协调,永安国旅给游客道歉并送礼品安抚。 |
4 | 史保友先生对平顶山市金色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的投诉 | 2024年5月6日 | 反映人史保友在新华区中兴路金色假期旅游社报名了5月2日到新乡宝泉和八里沟的2日游旅游行团,5月2日晚上宝泉发生了游客滞留情况,反映人及其家人徒步十几公里下山后,其孩子发烧导致次日行程无法继续,希望旅游社退还剩余费用,但是旅游社只同意退回100多元的费用。另外旅行社事前也未告知费用包含保险费用,孩子生病后咨询旅行社后才告知有保险费用,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是由于旅行社未提前告知有保险也未告知需要去什么医院准备资料,导致无法进行理赔。 | 希望旅行社退还剩余费用以及孩子的医药费用。 | 平顶山市金色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 | 经调协,金色假期旅游社退还史保友先生相关费用以及孩子医药费共计500元。 |
5 | 丁女士对河南大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的投诉 | 2024年5月14日 | 5月1日丁女士一行3人(一位老年人,一位成年人,一位小孩)通过微信联系文化宫北门的大唐国际旅行社报名参加鲁山木札岭西泰山一日游,当日下午丁女士联系大康国际旅行告知因孩子晕车无法参加第二天的旅行,并要求退还还关费用,大唐国际旅行社一直没有说法,3人的团费也没退,故投诉大唐国际旅行社。 | 要求旅行社退还相应费用。 | 河南大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 | 因丁女士给大唐旅行社申请退费时已于当天晚上9:00多,旅行社无法找到新的游客补充其座位,因此座位费用无法退还,经调解,旅行社愿意自费120元补贴丁女士损失。 |
6 | 马女士对河南征途旅行社有限公司的投诉 | 2024年6月13日 | 马女士于20204年6月13日在河南征途旅行社预定漂流项目,共计费用188元,当日因身体原因没有去,现希望旅行社退款 。 | 希望旅行社退回相应费用。 | 河南征途旅行社有限公司 | 马女士向征途旅行社申请退费,旅行社无法找到新的游客补充其座位,因此座位费用无法退还,经调解,旅行社将除去座位费之外的其他费用100元整退给马丁女士,马女士表示同意。 |
7 | 张雯女士对平顶山假日旅行社的投诉 | 2024年6月10日 | 6月9日晚上张雯通过假日旅行社预约了6月10日前往栾川竹海动物园,报名3人,共计来往车位费270元,10日凌晨1点半左右因孩子发烧取消计划,并要求退还车位费270元。 | 希望旅行社退回相应费用。 | 平顶山假日旅行社 | 经调解,旅行社跟张雯女士商定好时间,免费安排张女士等三人前往栾川竹海动物园游玩一次,张雯女士表示同意。 |
8 | 李先生对平顶山市亿家人旅行社有限公司的投诉 | 2024年6月10日 | 6月9日李先生在美团APP上订购了6张尧山大峡谷漂流一日游的票,行程是从漯河至尧山的车程,但是实际过程中车辆又去别的地方接了其他客人,路上多花费了2个小时,行程是9点半到达目的地,实际比行程晚到了2个多小时,来回多花费了5个多小时。 | 要求旅行社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偿。 | 平顶山市亿家人旅行社有限公司 | 当日,旅行社车辆去漯河市接到李先生后又去临颖县接其他游客,漯河市离临颖县32公公里,车程约1小时左右,往返需要2小时左右。经协调,旅行社行给李先生100元作为补偿,李先生表示同意。 |
9 | 李女士对河南国际旅行社的投诉 | 2024年7月3日 | 2024年6月24日,李女士通过河南国际旅行社报的平顶山——北京旅行团,商家位于新华区建设路与迎宾路交叉口西南角,旅行时间是7月1日至5日,路线包含清华大学,但实际并没参观,商家虚假宣传,对此进行投诉,请核实处理。 | 要求旅行社退还相应费用。 | 河南国际旅行社 | 新华区文广旅局接到案件后,至新华区建设路与迎宾路交叉口西南角实地核查,并没有河南国际旅行社网点,跟投诉人李女士联系后得知,李女士通过电话联系段女士(18237578026)报名,旅行社名称和地点均由段女士提供,也未曾到段女士所说的地点核实旅行社网点,出发前后也未签订旅行社合同。经调查,经段女士联系的河南国际旅行社网点纯属虚构,而组织李女士一行七人去北京旅游的行为属段女士个人行为,经李女士一行要求段女士退还本次交付的所有费用共计11580元。经调解,段女士实际退还李女士一行费用3500元(7人每人500元)。李女士同意。 至此调解工作结束,介于段女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由于我局没有执法权限,现将本案所有材料上报至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综合执法大队。 |
10 | 王女士对河南国际旅行社的投诉 | 2024年7月9日 | 投诉人在新华区建设路与迎宾路交叉口河南国际旅行社报团7月2日的北京五日游,期间参加清华大学的项目从早上5点出发,在一个广场等消到10点多,最后让孩子坐在旅行社派的人驾驶的电动车挡风被内进入学校,包括反映人在内的家长在此期间联系不上孩子(家长没有进入学校),孩子返回后表现出害怕并表示不再想去参观,反映人认为旅行社做寿 法不合理要求给个说法,请处理。 | 要求旅行社退还相应费用。 | 河南国际旅行社 | 经调查,该案件跟2024年7月3日李女士投诉的系同一案件,王女士与李女士一行共7人,两个案件一并处理。 |
11 | 牛先生对河南青旅国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平顶山光明路营业部的投诉 | 2024年7月21日 | 7月14日,牛先生在新华区光明路湛北路交叉口西南角青旅国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平顶山光明路营业部报团去日照旅游,7月20日返程,乘坐的旅游大巴在平顶山南高速口下车,此地无公交车,打车也比较困难,导致牛先生回家无交通工具。牛先生要求该旅行社赔理道歉。 | 牛先生要求该旅行社赔理道歉。 | 河南青旅国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平顶山光明路营业部 | 经调查,牛先生投诉情况属实,经调解,该旅行社行主动与牛先生沟通道歉,并支付牛先生50元费用,作为补偿牛先生从平顶山南收费口回家的交通费用。 |
12 | 李女士对平顶山市金色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的投诉 | 2024年9月2日 | 8月30日 反映人向新华区中兴路金色假期旅行社缴纳150去往八里沟的订金,8月31日因个人原因去不了,要求旅行社退费,被告知退不了,现投诉旅行社,要求尽快退还费用,请核实后处理。 | 希望旅行社退回相应费用。 | 河南省平顶山市金色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 | 经调查核实,李女士是通过“平顶山驴窝户外QS群”报团,报名、缴费均跟该群联系,与金色假期旅行社没有直接关系。建议李女士与“平顶山驴窝户外QS群”联系人沟通解决。 |
13 | 李女士对平顶山市征途旅行社有限公司的投诉 | 2024年10月5日 | 9月28日李女士在美团“河南征途旅行社有限公司”购买三张电影小镇门票及演出票(440元),同家只告知进景区需要提前三天预约。李女士一行三人于10月1日预约10月4日进景区看演出,工作人员在未于反映人沟通的前提下将景区演出预约在下午两点半场次,因反映人无法到场与商家协商退票,或更改演出观看场次,商家拒绝。无奈李女士一行放弃了观看2:30场次的演出,自行购买了5:30场次的演出门票。现需要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与商家联系退还门票及演出票费用(共计440元)。 | 投诉人要求旅行社退还门票及演出票费用(共计440元)。 | 平顶山市征途旅行社有限公司 | 经了解,李女士通过美团平台与征途旅行社沟通改动观看演出场次,旅行社工作人员告知李女士尽量往那赶,实在赶不过去现场协调改动演出场次,李女士因没有看到此答信息而认为旅行社不配合改动演出场次,便自行购买了5:30的演出票。 征途旅行社在与游客沟通过程中,没有做到及时提醒及确认服务,为表歉意,征途旅行社退还李女士440元全额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