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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2024年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关于城市电动车共享公共服务的建议

发布机构:新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10-23       浏览次数:
建议号
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号
建议人
张舒
标题
关于城市电动车共享公共服务的建议
建议内容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交通拥堵、空气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近年来,我国电动车共享服务发展迅速,但也存在车辆投放数量不均衡、充电桩不足、乱停乱放、运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但电动车作为一种清洁、高效的交通工具,在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改善城市环境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城市电动车共享公共服务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创新举措。可以进一步完善城市电动车共享公共服务,通过优化车辆投放布局、完善充电桩建设、规范运营管理等措施,促进城市交通发展,让老百姓出行方便,进而减少空气污染。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优化车辆投放布局

应根据城市人口分布、道路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规划电动车共享车辆的投放布局,确保车辆能够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同时,要加强对车辆投放的监管,避免出现车辆过度集中或空置的情况。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以城市中心城区为重点,优先投放车辆。

2.结合城市道路交通状况,合理规划车辆投放区域。

3.根据人口分布情况,在人口密集地区增加车辆投放数量。

二、完善充电桩建设

电动车共享服务的正常运行离不开充电桩的保障。应加快推进城市公共充电桩建设,提高充电桩的覆盖率和使用效率。同时,要加强对充电桩的维护管理,确保充电桩能够正常使用。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政府主导、市场参与,加快推进城市公共充电桩建设。

2.充分利用现有停车场、公共设施等空间,建设充电桩。

3.鼓励企业、个人建设充电桩,形成多元化的充电桩建设格局。

三、规范运营管理

应加强对电动车共享企业的监管,规范其运营行为,确保安全、规范、有序。同时,要加强对用户的教育引导,提高用户的文明出行意识。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对电动车共享企业的监管,规范其运营行为。

2.完善电动车共享服务相关法律法规,为行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3.加强对用户的教育引导,提高用户的文明出行意识。

四、规范停放

电动车存放问题是城市电动车共享服务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电动车体积较小,便于停放,但也因此容易造成乱停乱放,影响城市交通秩序和环境。为解决电动车存放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具体办法:

1.建设专用电动车停车场

政府可以建设专用停车场,为电动车共享车辆提供集中停放场所。专用停车场可以位于城市中心城区、人口密集地区等,应配备充电桩,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确保停车场秩序井然。 政府可以鼓励电动车共享企业利用现有停车场,为电动车共享车辆提供停放场所。现有停车场可以通过改造或增加充电桩等方式,满足电动车共享车辆的停放需求。

2.发展室内停车

政府可以鼓励电动车共享企业发展室内停车,为电动车共享车辆提供安全、舒适的停放环境。室内停车可以设置在地下室、商场、写字楼等场所,并配备充电桩。

3.鼓励用户自营停车

政府可以鼓励电动车共享用户自营停车,为电动车共享车辆提供停放场所。用户可以利用自家车库、小区停车场等场所停放电动车共享车辆。

此外,还可以通过以下措施,进一步解决电动车存放问题:

4.完善法律法规

完善电动车停放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电动车停放的权利和义务,规范电动车停放行为。

5.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对电动车用户的宣传教育,提高用户的文明出行意识,引导用户规范停放电动车。通过综合采取上述措施,可以有效解决电动车存放问题,促进城市电动车共享服务健康发展。

承办单位
区城市管理局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张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城市电动车共享公共服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了解,目前交通运输部门尚未批准互联网租赁共享电动车在我市投放。若将来批准投放,我们将按照本部门职责,合理布局,规范管理,及时纠正共享电动车随意停放等影响市容和公共交通秩序问题,确保车辆停放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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