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养老产业发展,全力推进建设与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取得了良好成效。我区养老服务体系逐渐完善,但也存在着:养老服务管理体制有待完善,养老服务投入有待增加,养老服务建设机制有待提升,社区养老服务缺乏长效运营机制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为此,建议: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监督管理。一要强化领导、科学规划。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民政、卫健、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要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定期召开会议,解决急难问题。二要统筹协调、规范管理。发挥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等协同作用,健全养老行业综合监管制度,以标准规范和信用监管为基础优化监管机制,按照国家养老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对机构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和安全质量监管。加强风险监测与防控,建立覆盖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养老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立黑名单和行业禁入退出机制。
(二)完善政策支撑,促进创新发展。一是完善土地供应政策。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纳入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对于下达我区的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向社区养老服务业重大项目及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方面倾斜。二是完善财政投入政策。积极利用政策资源,加大对上级部门资金争取力度;政府要按上年度户籍人口中的老年人数,合理安排社区养老服务事业经费,将其列入同级年度财政预算并根据发展需要逐步加大投入。三是改革完善医保政策。将具有完整功能的医养结合机构优先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把医养结合服务项目、社区养老诊疗费用逐步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三)出台配套制度,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要补短板强弱项。扶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力量参与社区养老服务,推行政府购买服务、购买岗位,购买专业的中介组织服务,对老年人社区养老必需的社会化服务,实施政府全额或部分补贴,大力支持“民办公助”“公办民营”养老机构的发展。二要解决社区场所供给难问题。对老旧小区通过政府回购、租赁等方式补上养老设施欠账。重点落实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一移交”政策,即将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验收后无偿移交至民政等相关部门使用事项列入土地出让条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进行约定。
(四)创建养老服务品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政府要加大对精致型高端颐养品牌的引进力度,学习借鉴先进管理技术与服务模式,发挥我区区位资源优势,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建设高标准养老服务场所,满足人们对高质量养老服务的需求。完善新华区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整合辖区内医疗资源,建设一所规范的康养公立养老机构,构建养老、医护、康复、临终关怀服务相互衔接模式,实现老年人在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便捷对接。通过对高端颐养机构的运营模式、服务理念的吸纳创新,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形成具有新华区特色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