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索引号 11410402005462140C/2025-00005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策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河南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机构:新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5-12-16       浏览次数: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航空港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

按照《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政〔202525号)明确的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决定对我省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调整,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调整标准

失业保险金基本标准按照全省一类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九十确定,调整为2115/。其中,基本标准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三类行政区域,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不高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确定,调整为2000/纳入省直统筹的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失业保险金标准参照郑州市市区标准执行。调整标准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二、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25121日起执行。

三、有关事项

(一)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12月发放的失业保险金按新标准执行。根据政策补发的失业保险金,按照补发月份对应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发放

(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被判刑收监执行,中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在中断情形消除后,恢复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现行标准执行。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基金预算管理等工作,全面落实“畅通领、安全办”工作要求,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要加强数据共享比对,防范和杜绝重复领取、冒领、套取、骗取失业保险基金等问题发生,坚决守牢基金安全底线。

附件:河南省失业保险金标准

 

20251216


河南省失业保险金标准

 

标准一(2115元/月)

标准二(2000元/月)

郑州市

市区、巩义市、荥阳市、新郑市、登封市、新密市、中牟县


开封市

市区(不含祥符区)兰考县、杞县、尉氏县

祥符区、通许县

洛阳市

市区、新安县、栾川县、伊川县、宜阳县、洛宁县、嵩县、汝阳县


平顶山市

市区、舞钢市汝州市、宝丰县、郏县、叶县、鲁山县


安阳市

市区林州市、汤阴县、安阳县、内黄县、滑县


鹤壁市

市区淇县、浚县


新乡市

市区辉县市、新乡县、长垣市、卫辉市、延津县、获嘉县、原阳县、封丘县


焦作市

市区、沁阳市、孟州市修武县、武陟县、博爱县、温县


濮阳市

市区

濮阳县、清丰县、范县、台前县、南乐县

许昌市

市区、长葛市、襄城县禹州市、鄢陵县


漯河市

市区舞阳县、临颍县


三门峡市

市区、义马市、灵宝市、渑池县卢氏县


南阳市

市区邓州市、淅川县、南召县、唐河县、社旗县、方城县、西峡县、桐柏县、镇平县、新野县、内乡县


商丘市

市区永城市

民权县、虞城县、睢县、夏邑县、宁陵县、柘城县

信阳市

市区固始县

罗山县、商城县、淮滨县、光山县、息县、新县、潢川县

周口市

市区项城市、鹿邑县、扶沟县、郸城县、商水县、太康县

西华县、沈丘县

驻马店市

市区新蔡县

确山县、泌阳县、遂平县、汝南县、正阳县、平舆县、上蔡县、西平县

济源示范区

济源示范


航空港区

航空港区



[打印此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