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华区接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16人(其中“四期”士官4人,“三期”士官12人)。15名退役士兵按照 “阳光安置”的工作要求,参照服役期间量化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和签字确认,已于8月底前全部安置到新华区属全供事业单位,1名退役士兵自愿放弃,选择由市直单位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