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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2026年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关于加大保健品市场整治力度 关爱老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提案

发布机构:新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6-09-07       浏览次数:
提案号
政协平顶山新华区委员会十届五次会议提案第102号
提案者
张扬子
标题
关于加大保健品市场整治力度 关爱老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提案
提案内容

建议:

(一)强化市场监管,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市场监管部门应将此类欺诈行为列为重点打击对象。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对辖区内养生保健类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并动态更新经营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加强主动巡查与突击检查,重点检查广告宣传、产品来源、质量资质等,对存在虚假宣传、销售不合格产品等行为的,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并予以公开曝光。三是针对在酒店、农村等地的流动作案,我们建立了快速响应机制,并会同公安等部门,露头就打,坚决取缔。四是完善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公众提供线索。

(二)压实基层责任,筑牢前端防范网格。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基层治理优势。一是将发现、报告此类欺诈营销线索纳入网格员日常工作职责,加强培训,使其具备基本的识别和预警能力。二是利用社区宣传栏、微信群、老年活动中心等阵地,通过案例揭露、专家讲解、发放手册等形式,持续开展有针对性的防骗宣传教育。三是加强对辖区老年人的日常关爱与沟通,及时掌握异常动态,对可能参与集中讲座、大额消费的老年人进行重点提醒和劝阻。

(三)推动部门联动,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建议由政府牵头,建立市场监管、公安、民政、卫健、街道社区等多部门参与的常态化协调机制。市场监管、公安部门强化行刑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民政、卫健部门在养老服务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中加强宣传引导;网信部门加强对相关线上虚假宣传信息的监测清理。同时,支持老年协会、志愿者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宣传和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揭发欺诈行为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升老年人防骗免疫力。宣传、老龄工作部门及媒体应持续制作播放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公益广告、警示短片,用身边案例揭露骗局套路。引导家庭成员更多关心老人身心健康,帮助老人科学认知保健知识,筑牢家庭防线。

通过以上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坚决遏制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欺诈销售乱象,为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承办单位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张扬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保健市场整治力度关爱老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25年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以来,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贯彻上级工作要求,以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目标,聚焦养老服务领域虚假宣传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统筹部署、精准发力、综合施策,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效规范养老服务市场秩序,切实守护老年群体的“钱袋子”和身心健康。

一、提高政治站位,周密部署强推进

(一)建强领导体系,压实监管责任。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整治工作,将其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重要举措,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构建“区局统筹指导、市监所落实监管职责”的纵向责任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二)细化方案措施,明确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重点范围、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聚焦老年人药品、保健品领域,深入排查假借专家义诊、健康咨询、中医保健讲座、理疗体验等名义夸大商品或服务功效,以及向老年人推销伪高科技保健品等投诉举报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厉打击利用会销、电商平台、视频直播引流等方式诱导老年人高价购买药品、保健品的“坑老”行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三)深入动员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多次召开全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传达工作要求,解读整治方案,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和纪律要求。同时,通过工作群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升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依法处置的能力。

二、聚焦重点领域,精准执法严整治

(一)突出整治重点,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聚焦老年群体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重拳出击开展靶向整治。依法查处假借“免费体验、免费领鸡蛋、专家义诊、亲情陪伴、养生讲堂、健康咨询、康养旅游”等名义,夸大普通商品或服务功效,向老年人推销伪高科技产品、养生理疗产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等行为;严打产品功效虚假宣传,重点查处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宣称具有“治病、防病、根治”等功效、夸大保健功能、虚假标注成分含量等违法行为,坚决遏制“保健品替代药品”乱象;紧盯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药品及保健品经营店、养生馆、艾灸馆、体验中心、会议营销场所等重点区域,严查虚构“专家身份、用户见证、康复案例”等虚假宣传行为,依法取缔无证无照、虚假宣传的会议营销活动。

(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监管台账。要求各市监所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排查,对辖区内老年人药品、保健品经营主体逐一核查,重点检查经营资质、场内场外宣传广告、墙体版面、海报、店堂告示、产品说明书、视频课件等宣传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全面摸清底数、排查风险隐患。截至目前,共排查利用集会、讲课等形式开展会销的经营单位57家,建立重点监管台账,实现“底数清、情况明、监管准”。

(三)强化协同联动,凝聚执法合力。联合新华区公安分局及数据公司召开专题联席会议,组织相关科室、队、所负责人围绕执法办案中调查取证、锁定违法行为等疑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讨论交流,深入挖掘利用讲课、集会等方式欺骗老年人购买保健品、营养品、保健器材等涉嫌刑事犯罪的违法行为,强化行刑衔接,依法依规移送问题线索。

(四)开展以案释法,加强警示教育。选取典型虚假宣传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官方平台等渠道公开曝光,深入剖析违法事实、法律依据和查处结果,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形成“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警示效应,引导经营者引以为戒、守法经营,警示老年群体提高警惕、远离陷阱。

(五)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打通维权路径。依托12315投诉举报平台、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渠道,构建全方位、立体化投诉举报网络,鼓励群众举报涉老经营单位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对涉及欺诈诱骗老年人消费的投诉举报线索,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核查、优先处置,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切实打通老年群体维权“最后一公里”。

三、加强宣传引导,提升意识筑防线

(一)集中开展宣传,普及防骗知识。反不正当竞争股协调相关股室密切配合,联合曙光街街道凌云社区在名门天街开展以“老年人药品、保健品、保健器材等虚假宣传专项整治”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执法人员通过展板展示、发放宣传册、案例讲解等老年人易于接受的方式普及健康知识,提醒群众牢记普通食品不等于药品,警惕“免费午餐”背后的“温情”陷阱,谨慎面对头衔光鲜的“专家”,不轻信所谓的“专家义诊”。用浅显易懂的方式揭露不良商家欺骗老年人的惯用伎俩,从源头上压缩虚假宣传的生存空间,提升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深入商超社区,开展精准宣导。将工作重心前移,抽调执法骨干走进商场超市开展“面对面”精准宣传,向老年人发放《涉老虚假宣传防骗指南》,现场答疑解惑。告诫老年消费者关注自身健康时务必保持警惕,手把手教老年朋友如何辨别真假保健食品、区分药品与保健食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和保健食品,以及如何避免被商家虚假宣传诱骗。提醒老年人确有消费需求时,可先与家人协商沟通或向市场监管部门咨询,以免上当受骗造成财产损失;如发现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等违法行为或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三)构建共治格局,压实主体责任。积极构建“政府监管、企业主责、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社会共治体系。一是督促经营主体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诚信经营承诺活动,要求各市监所将《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药品、保健品经营中涉及老年人宣传的提醒函》张贴于涉老经营单位醒目位置,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规范宣传行为。特别是存在集会、讲课等经营形式的经营者,须认真对照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不得进行欺骗性、诱导性推销;同时提醒老年人面对各类免费诱惑时增强防范意识、慎重消费。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背诚信经营原则、扰乱市场秩序、社会危害性显著的经营者坚决予以取缔。二是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整治公告和消费警示,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和媒体参与监督,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良好氛围。

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我局对构成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的经营单位立案查处7起,罚没款7.7万元,取缔1户,形成有力震慑,有效净化涉老市场经营环境,切实保障了老年人群合法权益。下一步,我局将立足部门职责,持续将老年人保健品专项整治向纵深推进。感谢您对老年人药品、保健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建议,希望今后您能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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