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新环监表[2020]6号新华区环保局关于《平顶山市新华区稻田沟(平安大道至北环路段)河道治理及截污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8-21       浏览次数:

 

平新环监表[2020]6号

新华区环保局关于

《平顶山市新华区稻田沟(平安大道至北环路段)河道治理及截污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平顶山市新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送的由河南城建学院编制的《平顶山市新华区稻田沟(平安大道至北环路段)河道治理及截污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专家函审意见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区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平顶山市新华区稻田沟(平安大道至北环路段)河道治理及截污工程,位于平顶山市新华区百合金山小区西侧,占地面积80000m2,总投资2497.2万元,环保投资463.1万元,工程总工期7个月,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长约1600米(平安大道至北环路段)的河道治理工程、修建2座溢流坝、修建1座漫水桥、长度2623米截污管道工程。

二、该《报告表》编制规范,内容全面,提出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结论可信,可以做为下一步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选址可行,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利害相关方的垂询,及时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及环保投资概算,在投入生产时必须公示有关项目环评及环保验收等信息。

四、你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相应环保投资,确保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扬尘、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理。在项目施工和运营期间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污染治理,具体要求如下:

1、施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扬尘防治严格按照《河南省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平顶山市2020年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等有关文件的要求执行;使用商品沥青,禁止现场搅拌沥青,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时,应避免在清晨和晚间或大气扩散条件相对不好的情况下进行;运输车辆应及时保养、禁止使用超标排放车辆,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源要满足《河南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豫环攻坚办〔2019〕26号)及《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河道清淤时产生的淤泥,经压滤机压滤后,尽可能做到日产日清,临时堆存时喷洒除臭剂,用毡布覆盖。施工厂界的扬尘和沥青烟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排放限值。

2、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主要依托周边公厕;基坑废水、车辆机械冲洗废水分别在10m3和2m3的沉淀内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淤泥和沉淀池底泥经压滤机压滤出的水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加强设备基础减振、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过程和施工时间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在垃圾箱,由环卫部门清运;弃土弃渣、建筑垃圾等要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运输车辆选用密闭式货车或带有顶盖的车辆,因特殊原因确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对其进行覆盖;淤泥和沉淀池底泥经压滤机压滤后尽可能日产日清,外运时采用密闭运输车,防止沿途洒落,运至平顶山市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

5、做好施工期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采取优化施工方案、避开在雨天进行土石方开挖、雨天对开挖面进行覆盖、弃土弃渣场周围设置导排水沟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要求:

运营期有效收集沿岸居民的生活污水;沿岸适当地点设置垃圾箱并定期清运;做好绿化植被的养护。

五、项目建设如果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引起环境污染或群众上访应立即停止建设,该项目由新华区环境监察大队日常监督管理。

六、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逾期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重新上报审核。

 

 

经办人: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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