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8-28       浏览次数:

平新发改〔2020〕32号

 

  许可事项:生态治理和环境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平顶山市兴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0年8月23日受理你公司《关于平顶山市新华区野王东沟、焦店沟、高庄沟生态廊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平兴城建〔2020〕36号)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现将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

  实施平顶山市新华区野王东沟、焦店沟、高庄沟生态廊道建设项目,是改善湛河支沟环境,加强生态建设的需要,同时能够提升城市品位,为新华区带来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综上所述,研究认为该项目的实施,符合平顶山市城区总体经济发展和城市道路网的发展规划,同时也符合城市发展的需要,实施后将有力减少水库水质的污染,在取得生态环境效益的同时,还会给当地带来一定经济效益,达到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二、建设地点

  平顶山市新华区野王东沟、焦店沟、高庄沟生态廊道建设项目东至西环路,西至新新路,南至建设路,北至平安大道及矿区铁路。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水域水系治理修复面积139155平方米,生态景观绿化面积225175平方米。其中河道垃圾清理淤泥7.66万吨,污染底泥清理1.57万立方米,生态步道29.8公里,生态隔离带14.04万平方米,生态护岸11.78公里。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根据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8990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829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39万元,基本预备费262万元。本项目资金来源由新华区政府筹措。

  五、招标方案

  该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编制本项目的招投标方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的监督,该项目的招标活动委托给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国家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六、建设周期

  36个月。

  七、社会效益

  通过对区域生态环境的治理修复与保护以及对流域内地表水、污水、雨水等水资源的合理处理,解决湛河支沟区域的环境污染现状,恢复湛河流域清水复流;通过河道的清淤和整治,修复河道自然形态,提高支沟河道行洪能力;通过支沟的生态修复及人工景观湿地措施,恢复项目流域及主要支沟水系、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改善周边生态环境,促使适宜浅水生物生存的湿地基本得到修复和改善,使水资源和生态得到有效保护;通过河岸生态廊道修复和防护,提高流域内植被绿化和水土保持水平,涵养水源,形成自然生态的良性循环,进一步保护湛河流域生态廊道的水环境和生态系统。打造一个关怀环境与人文的绿色生态环境。

望接文后,抓紧办理前期相关手续,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并报我委审批,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0年8月24日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野王东沟、焦店沟、高庄沟生态廊道建设项目

基本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概算

(万元)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设计

174

施工

8290

监理

116

其他

410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平顶山市)》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委托招标方式)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其他”指预备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前期咨询费、工程保险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劳动安全卫生评审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等。

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投标行为。

 

 

                                                       20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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