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医院关于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医院住院部5层消防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华区人民医院住院部5层消防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平顶山市新城区夏耘路盛润广场4号楼9楼914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TYZB-XH-cs1222-2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医院住院部5层消防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7551.63元
最高限价:427551.63元
磋商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1.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2018、2019年度经审计合格真实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需提供企业成立后各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1.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1.4、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0年6月以来连续3个月的证明材料(缴费发票或电子缴费凭证),成立不足3个月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证明材料);
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提供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如出现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中中标担任项目经理但放弃或变更的,需提供其项目变更公告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由政府部门颁发且须提供人力资源或社会保障局网站或职称网查询页面截图)。
3、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4、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经理;
注: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提供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2020年6月以来连续不低于3个月可查询的养老保险证明(须提交网络查询页面或社保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及查询电话,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资料真实性的权利)。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夏耘路盛润广场4号楼9楼914
方式:现场纸质发售
售价:300元
截止时间2021年1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夏耘路盛润广场4号楼9楼914
时间:2021年1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夏耘路盛润广场4号楼9楼914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新华区政府网》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医院
地 址:平顶山市建设路与光明路交叉口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3号楼13层1301室
联系方式:0375—3790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