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3-10       浏览次数: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新华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等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认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现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  落实主体责任。在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过程中,区政府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一是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平顶山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督促全区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二是完善制度压实责任。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定期组织党政领导开展法治学习,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困难问题,督促相关工作部门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实现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常态化。

(二)强化宣传教育  增强法治意识。一是加强法治学习。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制定并印发《新华区2020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的通知》,集中安排领导干部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政策,通过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二是多举措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全年展出宣传版面150余块、宣传条幅35条,设立咨询台12个,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普法宣传品5000余份(个),参与国家安全知识答卷3200余人。

(三)推进政府职能  依法全面履行。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目标,全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切实履行“一站式”服务职能。现911项行政审批事项均可“一窗受理”。落实“三集中三到位”精神,涉及企业、群众的413项事项均在服务中心办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贴心帮办代办服务,提升服务效能。二是加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实施《新华区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实施方案》,全方位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创造“效率最高、服务最优、收费最低”的营商环境服务品牌。三是积极完成机构改革后权责清单梳理公布工作,今年以来,梳理调整后区民政局等27个部门(单位)共保留1360项行政权力事项,镇(含村街道)共保留70项行政权力事项,街道共保留39项行政权力事项,确保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四)推进依法行政 完善制度体系。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一步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均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等程序。区政府成立法律顾问团,区政府常务会议及重大决策活动安排法律顾问参与,确保重大行政行为依法开展。二是强化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以区政府(含政府办)名义制定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明确相关部门进行充分调研讨论和广泛征求意见,形成初稿必须经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后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对涉及群众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文件草案,并听取公众意见。三是加强规范文件监督管理。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大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工作力度,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2020年,我区向市政府和区人大报备规范性文件4件,报备率和合法率都达100%。

(五)强化执法监督  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在全区行政执法领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切实加强机制建设、设备配备、监督督查等工作环节,实现全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对环境保护、公共卫生、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督查评查,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全覆盖。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培训。适应综合执法改革需要,组织全区一线行政执法人员734人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培训,提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及业务水平。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组织743名拟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参加新华区2020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主动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需要人民群众知晓或是参与的政务信息,准确公开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审批和实施等信息,不断拓展和积极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全年共制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2件,已申请公开17件,无逾期公开现象;在官网开设我要咨询、区长信箱、阳光信访等栏目,主动接受群众咨询,做好政策解答,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主动接受多方监督。认真及时研究处理人大、政协提出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的办理工作,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办复率达100%。完善政府内部监督和专门监督,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防止权力滥用。

(七)依法化解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一是积极构建大调解格局。目前共有各级人民调解组织74个,调解员330人,强化了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职能,同时我区为11个镇街道、64社区选调了86个专职调解员人,完善了全区三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今年以来,我区共调解案件709起,其中成功708起,调解率100%,调成率98%以上。二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服务中心工作,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今年以来,区公共法律服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13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接待各项法律咨询2495人次。三是认真抓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开展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复议文书公开机制,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配合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做好行政诉讼举证、答辩工作。今年以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件,其中受理9件,不予受理2件,参与诉讼案件61件。

二、存在的问题

2020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有待增强。部分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不足,重发展、轻法治,重事后处置、轻事前防范,在思想观念上、工作过程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行政败诉案件时有发生。少数部门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没有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导致行政诉讼案件不断产生,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时有发生。

三、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更大力度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落实法治政府各项重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更加扎实保障。

(二)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社会矛盾排查预警、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坚持改革创新、统筹协调,创新公共法律服务内容、形式和供给模式,整合优化各类法律服务资源。

(三)强化综合执法,优化城市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对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执法监管力度,切实履行政府职责,保障群众利益。健全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深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推进行政执法公开,全面提升执法行为规范度与公信力。

 

 

 

 

                                           2021年3月10日


[打印此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