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青石山工矿废弃地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项目(一期) 设计书评审结果公示
2020年10月31日,平顶山市新华区地质矿产局邀请田东升、宋云力、司百堂、陈怀玉、苏之会等5位专家对《平顶山市新华区青石山工矿废弃地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项目(一期)设计书》(以下简称《设计书》)进行了评审。专家组成员在踏勘治理现场、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咨询答疑的基础上,认为《设计书》目的任务明确,依据比较充分,工程量部署适当,项目实施的各项保障措施齐全,工程费用预算合理,同意通过评审。
平顶山市新华区青石山工矿废弃地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项目(一期)是在对治理区及周边土地利用现状详细调查的基础上,设计对治理区域进行综合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结合《河南省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豫矿联席办〔2018〕1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明电〔2019〕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自然资规〔2019〕6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紧急通知》(豫自然资办明电〔2020〕2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1年5月10日起至2021年5月18日。对公示项目和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新华区香山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和新华区地质矿产局提出。提出异议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