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新华公安分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8-27       浏览次数: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对区娱乐服务场所的监督管理,经区文广旅局、新华公安分局研究决定对全区歌舞娱乐服务场所开展抽查工作,现制定本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一、抽查事项和内容

1.未成年人进入歌舞娱乐服务营业场所检查;2.未按规定核对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检查;3.未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检查;4.场所内曲库是否存在违规曲目;5.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的检查6.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二、抽查比例

按照全全区歌舞娱乐服务场所总数20%的比例进行抽查。

三、抽查方式

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检查,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参加抽查部门按照本部门监管职责对所抽取企业进行各自确定的检查事项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的事项记录在案。

四、实施时间

2021年8月9日至12月3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

本次联合抽查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牵头,确定抽查具体时间,联合新华公安分局开展抽查工作,联合抽查按照抽查时间表,通知被查企业,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及时到岗,确保抽查工作顺利进行。

2、实行检查全过程记录

执法检查人员要出示执法证件、使用执法记录仪,并如实填写《“双随机”检查情况记录表》,由被检查主体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盖章的,检查人员要注明原因,必要时请有关人员见证,做到全程记录。

3、检查结果及时公示

联合抽查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执法检查人员在完成检查之日起10个作日内,将联合抽查检查结果信息录入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向社会公示。

 

 

新华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8月20日


[打印此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