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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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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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0号)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经所在单位确认,以下人员所持的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不慎丢失,现予以公告作废。现将本单位行政执法证件遗失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张珉,执法证编号16040230078
秦奕,执法证编号16040230159
范文平,执法证编号16040230179
常圣钰,执法证编号16040230075
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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