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卫健委 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市委、市政府、市卫生监督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部署和要求,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及河南省卫生健康委2021年卫生计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上级要求
根据2021年国家卫生健康委下达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清单,涉及我区任务总数132家,其中医疗卫生14家,放射卫生2家,传染病防治11家,公共场所100家,生活饮用水1家,学校卫生3家,职业卫生1家。
2021年河南省卫健委下达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清单,涉及我区任务总数32家,其中医疗卫生1家,放射卫生1家,传染病防治1家,公共场所25家,职业卫生1家,生活饮用水3家。
7月1日前,至少完成国抽、省抽双随机工作的50%;11月1日前完成全部监督抽查任务和数据填报。严格把控时间节点并及时报送工作总结。做好国家随机抽查和省级抽查任务的衔接,国家随机抽查任务和省级抽查任务同时开展,同时完成。随机检查任务与日常工作有效结合,将随机抽查工作作为日常监督工作的一部分。统筹安排,对同一检查对象,要在兼顾各专业需求的基础上争取一次性完成抽查事项,避免对检查单位造成不必要的干扰。
二、明确抽查事项
(一)抽查范围。2021年我区卫生健康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按照国家、省卫生健康委的统一要求开展,涵盖医疗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学校卫生、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等监督专业,抽查事项实现全覆盖。
(二)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比例、抽查频次和抽查方式等依据2021年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组织实施。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4月23日前,卫生计生监督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领导小组,出台实施方案,建立台账,分解责任,明确时间节点,推进任务落实。
(二)卫生计生监督所稽查科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行通报制度,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科室进行警示约谈。
(三)7月1日前至少完成国抽、省抽双随机工作的50%;11月1日前完成全部监督抽查任务和数据填报,并写出工作总结报送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各专业对口科室。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各专业科室负责审核汇总辖区本专业数据、并将汇总数据及总结按要求报送市卫生计生监督局。
四、组织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卫生计生监督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随机抽查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加强结果运用。对同一检查对象,要在兼顾各专业需求的基础上争取一次性完成抽查任务,避免对检查单位造成不必要的干扰。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惩处力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要及时通报、协查。
(三)加强信息公开。要在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本级卫生监督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等情形)等4类。对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和无法联系的信息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稽查科联系人:
卫生计生监督所法制稽查科 李磊乐
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监督专业联系人:
卫生计生监督所公卫一科 高书敏
卫生计生监督所公卫二科 谭皖豫
医疗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联系人:
卫生计生监督所医疗一科 王金燕
卫生计生监督所医疗二科 张思明
卫生计生监督所农村医疗科 梁建
学校卫生监督专业联系人:
卫生计生监督所学校卫生监督科 潘秀枝
职业卫生监督专业联系人:
卫生计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监督科 徐龙飞
信息填报专业联系人:
卫生计生监督所信息科: 朱俊英 张 燕
附件:
1、新华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2021年新华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清单分解台账
附件1:
新华区卫健委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卫生计生监督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宋丽 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张晓刚 区计生协副会长
满燕楠 卫生计生监督所所长
成 员:卫生计生监督所各业务科室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下设至监督所:梁鹿平办公室主任
“双随机、一公开”主要监管人:满燕楠
2021年新华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任务清单分解台账
县(市区) | 任务 | 各监督专业任务数 | |||||||
总数 | 医疗卫生 | 放射卫生 | 传染病防治 | 公共场所 | 生活饮用水 | 学校卫生 | 职业卫生 | 计划生育 | |
新华区 | 国抽132 | 14 | 2 | 11 | 100 | 1 | 3 | 1 | 0 |
省抽32 | 1 | 1 | 1 | 25 | 3 | 0 | 1 | 0 | |
完成时限 1、 2021年7月1日半年报 2、 2021年11月1日前完成全部抽查任务和数据填报工作 |
医疗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一科、医疗二科、农村医疗监督科。
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负责科室:公卫一科、公卫二科。
学校卫生负责科室:学校卫生科。
职业卫生负责科室:职业卫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