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民政局关于下发《全面推行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4-06       浏览次数:

平新民〔2021〕12号

 

局各股室:

《全面推行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经局研究通过,请认真落实贯彻执行。

 

2021年4月6日

 

 

全面推行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新华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为规范民政执法行为,创新管理方式,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豫政〔2019〕22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平政〔2019〕2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具有行政执法检查职能的科室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在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清单的基础上,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统称“一单两库”),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积极营造公平、有序、诚信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主要原则

(一)规范监管。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双随机”抽查依法有序进行。

(二)公正高效。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社会治理环境。

(三)各负其责。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执法检查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分别推进执法检查工作。

 (四)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随机抽查制度公开、随机抽查过程公开、随机抽查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主要任务

明确监管内容,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严格依法监管。各股室要建立“一表两清单、两库一平台”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制定统一的执法表格、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事中事后监管清单,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库、执法人员名录库和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推进管理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加快构建行政监管、信用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

(一)确定和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工作细则。各股室对照权力清单和事中事后监管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赋予本级机关的监督检查职责,制定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工作细则。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当包括抽查事项、抽查主体、抽查依据、抽查内容、抽查方式、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综合办公室负责汇总,建立全局抽查清单和工作实施细则。(责任主体:各业务股室)

(二)依法确定随机抽查主体名录库。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定抽查的市场主体,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清单。凡列入清单内监管事项所对应的市场主体(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均应列入市场名录库。市场名录库应当包括市场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法定代表人、住所、行业代码、经营范围、登记机关、联络人、联系方式等。市场名录库名单由各业务股室提供,综合办公室负责汇总,建立全局市场主体名录库。市场名录库实行定期更新制度,每年6月、12月,根据市场主体的变动,责任股室定期对市场名录库进行修订。(责任主体:各业务股室)

(三)确定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业务股室要依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应当包括执法人员姓名、工作单位、执法类型、执法区域、执法证号等内容。未纳入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人员不得参与执法抽查活动。执法人员名录库实行实时更新。综合办公室负责汇总,建立局系统执法人员名录库,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实时更新执法人员名录库。(责任主体:综合办公室)

(四)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各股室要根据监管对象信用程度、行业特点等标准,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检查数量和监管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执法扰民。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较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增加随机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国家对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和方式有明确规定的,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根据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各股室要制定“双随机”抽查年度计划,综合办公室结合各股室的年度计划制定局系统“双随机”抽查年度计划,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一项硬任务,必须不折不扣完成。(责任主体:各相关责任股室)

(五)健全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各股室要紧扣我局监管工作实际,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要在完成实施随机抽查比例要求的基础上,对法律法规明确的检查事项原则上都要实行随机抽查,严格限制行政检查自由裁量权。要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工作程序,根据“双随机”抽查年度计划安排,通过机选和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要合理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明确牵头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由多个行政执法部门一次性联合完成,避免多个部门重复检查,提高执法效能。开展抽查工作,坚持持证亮证执法,且必须具备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2人以上组成一组一同进行。抽查时,执法人员应当出示执法证并记录在案。抽查中,如需要提取相应市场主体的证据时,原则上应当提取证据原件,原件确实难以提取的,可以提取复印件,但应邀请市场主体相关工作人员见证并签字记录。开展抽查,应当制作相应的抽查笔录,并听取相关市场主体的申辩。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开公正,执法检查部门在采取现场抽查、摇号机选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时,应当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抽查过程,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责任主体:各相关责任股室)

(六)加强随机抽查结果应用。要按照“谁抽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抽查工作结束后,检查单位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各股室在做出行政处罚后,须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系统上发布,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社会信用记录。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同时,应建立完善执法抽查各类档案,包括抽查安排部署、执法检查流程和证据、执法检查结果等相关材料。(责任主体:各相关责任股室)

(七)推进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综合办公室应当将严重违法违规监管对象的行政处罚信息,按照规定途径和程序推送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社会诚信记录,实行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随机抽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股室主管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主要责任人,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相关工作内容,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将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股室要按照任务要求,认真制定本股室(单位)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并于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局综合办负责做好汇总上报。局监察室按照责任分工做好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完成相关任务的,要及时进行通报批评,确保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不折不扣地全面落实。

(三)注重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相关股室要组织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附:新华区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小组名单

 

 

区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名单

 

为确保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得扎实、有效,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程  琳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马真真(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惊涛(主任科员)

周胜涛(主任科员)

王  军(主任科员)

成  员:和春雷、李延艳、张发周、王春艳、张明亚、吴晓玄、杨国卫、邵媛媛、刚永超、李海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胜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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