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
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0号)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经所在单位确认,以下人员所持的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不慎丢失,现予以公告作废。现将本单位行政执法证件遗失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田常干,执法证编号16040230168
许俊平,执法证编号16040230283
魏芳贤,执法证编号16040230085
周红芳,执法证编号16040230093
赵 霞,执法证编号16040230061
卢 保,执法证编号16040230143
张玲玲,执法证编号16040230067
张学宏,执法证编号16040230147
李 亮,执法证编号16040230072
李 静,执法证编号16040230141
王 静,执法证编号16040230028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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