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河长制办公室公告
根据《新华区委办公室 新华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华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新办文〔2017〕6号)的规定,因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新华区河长制办公室对我区总河长及部分区级河长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河长名单公告如下:
一、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副总河长
第一总河长:区委书记 张伟民
总 河 长:区委副书记、区长 李建国
(责任河段:湛河新华区段)
副总河长:区二级调研员 王世杰
二、河流(水库)区级河长名单
1.香山沟
区级河长:宋笑前(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长,区政府副区长)
2.西杨村河
区级河长:张军辉(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3.野王沟
区级河长:董 冲(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
4.野王东沟
区级河长:刘 杰(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
5.温集沟
区级河长:马 骏(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
6.稻田沟
区级河长:刘 畅(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7.新庄东沟
区级河长:陈洪远(区委副书记)
8.新庄西沟
区级河长:王新道(区政府副区长)
9.焦店沟
区级河长:谷 向(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
10.高庄沟
区级河长:王世杰(区二级调研员)
11.陈庄沟
区级河长:马 娜(区政府副区长)
12.龙门河
区级河长:王 飞(区政府副区长)
2024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