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平顶山市新华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电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遗失声明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4-22       浏览次数:

近日,“平顶山市新华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向我局提交遗失电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4份,并作出丢失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声明(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遗失作废。如对公告遗失作废有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请于公告发出之日起七日内向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无异议。

 

附件:新华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电梯特种设备登记证的遗失声明.pdf




平顶山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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