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注销登记公告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新华区民政局核准,下列社会组织予以注销,其印章、证书同时作废。被注销的社会组织不得继续以原组织名义开展活动,否则将视为非法社会组织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社会团体:
单位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炎黄文化研究会
统一信用代码:51410400396238698F
法定代表人:张平稳
住所:平顶山市新华区凌云路6号院
业务范围:研究和弘扬炎黄文化,开展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学术活动,挖掘、梳理、整合新华区的重要文化元素。
注销日期:2025年8月4日
平顶山市新华区民政局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