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河南万之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遗失声明

来源:       发布日期:2025-12-17       浏览次数:

近日,“河南万之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遗失平顶山市新华区水岸嘉园小区电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3份,并作出丢失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声明(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遗失作废。如对公告遗失作废有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请于公告发出之日起七日内向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无异议。

 附件:公示注销声明.pdf





平顶山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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